●
居家生活
>
桑榆之乐
>
老年法律
>
怎样执行遗嘱?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可以开始执行。遗嘱一般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有数人时,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委托某一个或某几个继承人执行自己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委托遗嘱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应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真正体现遗嘱人意志出发来共同执行遗嘱。
为了能够公正、正确地体现遗嘱人的意志,便于在继承人中分配遗产,特别是为了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未在场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也可以委托继承人以外的人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在遗嘱执行人执行职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上一篇:
什么是继承权丧失?继承权丧失有何特点?
下一篇:
怎样立遗嘱?
热点内容
·
路边买鸡蛋 石家庄一老人7
·
“给保姆看病 我该不该掏
·
父母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吗
·
“老同学”竟是骗子
·
专挑老人“下手” 无业男
·
老年人因赡养发生纠纷案例
·
怎样继承被继承人的存款?
·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
·
特定纪念物品丢失 张大爷
·
老人在养老院突发疾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