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法院椰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八旬父母状告儿子索要生活费的赡养纠纷案,受到当地百姓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八旬夫妇状告儿子
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2010年10月12日,一对年过八旬的老夫妇,在陵水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律师陪同下,走进椰林法庭,指名状告自己两个亲生儿子,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在陈述事情经过时,几度落泪,一度出言偏激,悲愤地说:“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老两口就服毒自杀”。
徐大爷现年83岁,老伴80岁,二人共生育三子一女。之前老两口一直随小儿子生活,但自小儿子去世后,徐大爷与老伴便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没有了保障。现女儿已改嫁且生活困难,另外两个儿子生活相对宽裕,却对父母缺乏关爱,疏于照顾。两位老人虽多次求助于儿子,希望能支付点生活费用,但两个儿子均拒绝支付,只有在老人投诉有关部门后,才勉强给点生活费。长期以来,两位老人因赡养费问题与两个儿子闹得不可开交,徐大爷的老伴为此伤心不已。为维持生活,徐大爷和老伴每天在外面捡破烂,以换取些许生活费用。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日渐不便,于是再次找两个儿子索要生活费,在遭到儿子拒绝后,无奈之下,徐大爷搀着老伴来到陵水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陈律师帮助下,将二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赡养义务。
法官调解
两儿子支付赡养费
椰林法庭受理该案后,非常同情两位老人。为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但在庭审中,两个儿子无视老人感受,在赡养问题上相互推诿,让两位老人甚是悲愤,情绪非常激动,出现了头发斑白的老父母欲当庭杖打儿子,中途含泪退庭的凄凉场面。在法官及干警耐心安抚下,两位老人总算稳住了情绪。
为保障老人合法权益,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椰林法庭庭长王海利从亲情伦理、社会道德等方面入手,耐心做两被告的调解工作,并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两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悔恨交加,泪流满面并请求父母原谅,场面感人。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每月给父母600元赡养费,并当场支付给两位老人当月生活费600元,最重要的是,两被告在法官面前承诺一定会悉心照顾好父母。至此,这起因扶养费引发的赡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记者 林莹 通讯员 林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