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时,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部分虽然只有6成转至迁入地,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将来个人养老金的计算。1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作客中国政府网,针对社会各界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养老暂行办法》出台后提出的疑问和误解进行了解读。
■统筹基金部分转移
个人利益并不受损
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时,除要转移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外,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总和的12%。有网友提出,由于单位给参保人缴费的比例为20%,转移后是否意味着个人将损失40%的权益呢?胡晓义表示,之所以部分转移统筹基金,是为了保持地区之间社会保险基金平衡,如果转出地只转个人缴费,不转移单位缴费,那么转入地将来要承担这些人支付养老金的责任,资金上肯定就会发生短缺;反之,如果把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转移,那么转出地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就会带来资金上的不平衡。
但对个人来讲,部分转移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这是因为个人养老金是根据本人缴费和缴费年限来计算的,跟地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参保人缴费年限长、缴费多,个人权益都将被累积,参保人不必担心。
■今年开始不允许退保
个人缴费不会“打水漂”
按规定,今年1月1日后,参保人将不允许中途退保。对此,胡晓义明确表示,不允许中途退保,是为了给参保人员争取更大利益,个人缴费绝不会“打水漂”。“实际上,退保是对参保人权益的损害,而不退保对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保护。”据介绍,过去几年每到两节期间,就有大量的农民工退保,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甚至有数十万人退保,虽然拿到了个人所缴部分,但单位缴的部分所形成的权益实际上是损失掉了。
胡晓义为此算了笔细账:如一个农民工每月挣1000元,按照现在规定的缴费比例,个人要缴8%,也就是说他月缴80元,一年共缴960元。如果他年年参保、年年退保,即使干了15年,一共缴了1.44万元,也退回这么多钱,等于自己吃自己,没有新的权益产生。但按照不退保的权益计算,则可能会有三笔账。第一笔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即15年后,不光这1.44万元归个人,而且每年都有新的利息计算进去。到了符合领取条件时,如果账户中仅有这笔钱,那么按照男性(按139的系数除)计算,每个月可以领到103元。
第二笔账是基础养老金。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或者单位缴费平均工资是2000元,而单位是按照参保人工资1000元的20%来缴纳月养老保险费,15年共缴3.6万元。这笔钱不会计到个人账户,但是形成了养老保险的权益。在最后计算时,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合并计算出一个缴费基数,大约是1500元。个人每缴费一年是一个百分点的权益,缴够15年后等于每个月可以领取225元的养老金。这时,该农民工每月可领到近330元。而这指的只是最低的15年养老保险权益,缴费年限越长,收益越高。
第三笔账,参保人的标准是终生支付的,而且政府还建立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我国已经连续六年六次调整养老金待遇。 (解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