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福利 “53岁退休”冲击养老制度
“提前退休可以看成是一种福利”,“还可以再找第二份工作,收入并不降低”
陈凡原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虽然才49岁,她已进入“退休”的第四个年头。现在,她每天在家照顾自己生病的母亲。“如果母亲身体好了,我还要再找份工作”陈凡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陈凡是众多“提前退休”(或称“内退”)者中的一个。许许多多像陈凡这样的人,既未达到国家法定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职工退休年龄,也未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所在单位也没有被纳入国务院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然而他们却因同一个原因:企业改制或事业单位改革“减员增效”而提前离开了工作岗位。
《瞭望新闻周刊》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大量不规范的“提前退休”造成我国平均退休年龄低至53岁,在中国“未富先老”迅速袭来时,“提前退休”给尚在完善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
如果一百万名职工提前退休国家权威部门的一份调查曾指出,在我国10座城市的新增退休人员中,提前退休的已占到了近三分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我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以个人60岁后领取养老金所设计的。而由于种种形式的“提前退休”,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我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低至53岁,这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问题。根据李绍光了解的情况,从多支付和少缴费的角度来看,一个提前退休的职工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最少3万元左右。
据此估算,如果保守估计我国有一百万名职工提前退休,那么其影响的社会保险基金将有三百亿之多。
这将使我国养老保险金“缴不抵支”的情况更加严重。据调查,我国养老金缺口在逐年扩大,中央及各级财政正大力填补。近5年来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金额已达到了2093亿元,其中2005年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总额超过了651亿元。
专家分析指出,各级财政补贴养老金的很大一部分正是用在了提前退休人员的身上。
在1997年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制度之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都是由国家来承担的,1997年前退休的(“老人”)及1997年前参加工作(“中人”)的人员并未建立个人账户。但1997年之后,这两类人都进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基金积累少甚至根本就没有积累带来了“僧多粥少”的局面。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和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指出,巧合的是1997、1998、1999年三年正值国有企业改制的高潮,不少企业通过“提前退休”将大批富余人员直接推入了社会养老保险,无形中更是给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与此同时,中国正面临“未富先老”的严峻考验,养老保险的长期支付风险在增加中。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了1.3亿,占人口总数的10.2%,而65岁以上人口也已占到了人口总数的6.95%。根据国际上60岁以上人口占10%、65岁以上人口占7%就算进入老龄社会的标准来看,中国已经站在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边上。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需要赡养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
“提前退休”面面观一些企事业单位将“减员”与“增效”直接挂钩,主动鼓励甚至逼迫职工早日退休,但其实际效果未必尽如人意。
龚弘原来工作在某地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担任一个支行的营业部主任。可是四年前该行地方总行的一纸减员增效政策使得包括她在内的1000多人选择离开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我感到总行的政策是那么的冷冰冰。一条年龄线、一条文凭线,逼得我们这些苦干了多年的人又重新走向了社会。”
“减员后还要重新聘人,业务还不如我们熟练,呆坏账的风险增加了”,龚弘说,“所以有没有增效很难说。”
而在另一些单位,“提前退休可以看成是一种福利”,一位刚刚从某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职工告诉记者,“退休后还可以再找第二份工作,收入并不降低”。
类似的动机让很多人主动要求提前退休,李铭荣便是其中之一。李铭荣原就职于某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单位总体效益还不错。“我本来是可以干到55岁的,可是身体状况不好,”李铭荣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而且我们单位2002年正好改制。我提前退休拿到了原工资的90%,而另外几个同事在2002年改制后才退休,他们拿到的工资只有以前的60%,养活自己都不够。”
这种情形的出现甚至导致了一些人为提前退休而弄虚作假。一方面,他们这些人可以保证自己预期的退休金收入不会节节走低;另一方面,在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的情况下,他们还可以通过从事其他工作来增加收入。
对于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高书生认为,在现今的制度框架下,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已经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在整个经济转型过程中趋利避害,有些时候甚至侵害到了社会整体的利益。
高书生认为,我们首先应当反省在制度设计上出的问题。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及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等因素,在客观上诱导、鼓励个人和企业倾向于用提前退休来减少损失。高书生还进一步指出,改革没有错误,关键是政策需要精细化,在设计时要简约易操作、在执行时要考虑到复杂的因素。
政策缺乏“精细”导致提前退休职工增加,而很多提前退休职工“退而不休”,再次进入到工作领域,给年轻人的就业造成了困难。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指出,一般来说,提前退休人员无论在年龄结构上、知识结构上,还是适应新事物和社会变化上,都存在困难,因此在与年轻人、尤其是具备一定学识的年轻人竞争工作岗位时并无优势可言。
一位在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劳动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向《瞭望新闻周刊》表达了自己的忧虑:“真正可怕的不是提前退休人员与新增劳动力争抢劳动岗位,而是在大批职工提前退休后,就业岗位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随人员的裁减而减少了。这直接威胁到了提前退休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生计和就业。”
提前退休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同样令人担心。人力资源浪费已不再仅仅局限于社会保障层面上,它甚至波及到了社会经济良好运行的程度和效益。
淡化“退休”年龄?针对我国退休人口渐增、社会保障不堪重负、提前退休加剧的趋势,有部分学者提出中国应借鉴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提高劳动者退休年龄的做法来缓解社会保障面临的压力。记者采访的相关专家则认为,当前的要务是减少种种不规范的“提前退休”政策,降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而在一些特殊领域,则可以把“退休”年龄标准柔性化,让人们更好地安排自己的一生。
唐钧认为,提高退休年龄,是西方国家针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而提出的办法。而老龄化在中国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样可怕。首先,中国劳动力人口基数很大,劳动力绝对数量不少,哪怕到了预计中的2015年~2020年劳动力人口减幅最大的时期,中国的劳动力也不会少于7.5亿,到那时也不一定有必要实行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其次,只要我们着力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的财富,较少的年轻人其实是可以承担起抚养老人的责任的。我们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老龄化的威胁。
李绍光指出,对于提高退休年龄要区别看待。从总体上提高劳动者的退休年龄是不现实的,尤其在我国现今普通工种初级劳动力为就业主体的情况下。但是针对某些适当行业从业者,例如党政机关公务员,某些特殊的人才,如高科技人才,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柔性的退休政策,设立一个退休年龄的区间,相应地提高他们的退休年龄。
高书生认为,解决提前退休所带来的问题的根本之道其实在于:改变刚性的政策规定,逐渐淡化“退休年龄”这一概念,不再明确规定某一年龄为退休的期限。在政策和实践中将“什么时候不工作”同“领取养老金时间”分开,个人选择工作、学习或是休息的时间,而国家只规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规定清楚原有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人群和新的制度下覆盖的人群。这样,不但能解决诸如养老金缴费中断后又再继续等现在社会保障中比较难解决的实际操作问题,更有利于我们形成一个工作与学习相互交叉、补充、促进的学习型社会。(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