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本课程是为有兴趣及四星级潜水员必须具有的资历,对如何预防及有效处理水中发生的问题,及潜水意外之救援技术和知识,以减少潜水事故的发生。
二、结业资格:
在完成课程训练后,合格者可担任合乎下列状况及为教练或领队在开放水域活动时担任安全警戒。
(一) 潜水环境与受训区域类似。
(二) 潜水情况与课程所教授者类似。
三、教学资格
二星级以上的教学教练满一年的年资均可教授本课程。但若有某部分的课程由非本协会之合格教练担任时,就必须有一位年资满一年的二星级以上的教学教练在场。
四、参加条件:
(一) 受训之最低年龄限制为18岁。
(二) 参加者具有二星级开放水域水肺潜水员或本协会认可机构所颁发之同等以上证书。若课程中并不提供急救与CPR的训练和证书,则参加者须具备上述两种资格之证书。
(三) 参加者应能熟练操作下列技术,且在课程开始前评估。教练可要求部分或全部技术演练,以做为参加资格之评估标准。
五、课程最低程度要求:
课程时数至少要12小时。其中水中活动需8小时以上,并包括4次以上开放水域潜水(浮潜或水肺潜水),若课程包含有CPR或急救之训练,则其时间不包括在课程最低时数内。
六、术科技能要求:
(一) 游泳 (无装备)
1. 不限泳姿在6分钟内游200米,中途不停留。
2. 求生游泳10分钟。
3. 从3米深之水中,打捞5公斤重之物品。
(二) 浮潜 (使用面镜、脚蹼、呼吸管、BC、潜水衣/配重带)
1. 出入水面、游泳、水面潜水。
2. 适当地使用BC。
3. 适当调整重量及浮力。
(三) 水肺潜水技术 (配备全套开放水域水肺潜水装备)
1. 潜水装备之组合,调整和检查。
2. 在水面依次卸下并戴回面镜、呼吸管、脚蹼、配重带和水肺。
3. 水中面镜及调节器之排水,与同伴做共气呼吸,使用备用调节器或可替代之供气设备与同伴共用空气。
4. 在水面及海底示范浮力控制技术。
七、课程科目范围要求:
下列之科目必须包含于课程内:
(一) 潜水意外之原因及预防方法
1. 身体状况和生理因素。
2. 压力和心理因素。
3. 潜水前之装备检查。
4. 自己及别人的压力和恐慌和并发症状,辨识痛苦和疲劳症状。
5. 水面溺水的并发症状。
(二) 潜水救生
注意:本段课程是为没有急救证书之学习,授予急救和CPR训练之课程。此训练由认可机构授予急救/CRP资格证书之教练担任教学。
1. 自救。
2. 协助潜水员。
3. 水面和水中之救援。
4. 运送。
5. 在水面口对口人工呼吸。
6. 船边及岸边潜水的技术。
7. 急救的设备和氧气的使用。
(三) 减压病及空气栓塞症特别处理
1. 采取减压病及空气栓塞症运送急救姿势。
2. 收集和传达病患资料。
3. 送至减压舱。
(四) 一般意外处理
1. 送至急诊室的运送/援助.
2. 意外的报告。
3. 有关法律方面的责任。
(五) 术科技能要求:
下列技术须于开放水域熟练操作之:
1. 在水面上,对装备齐全之浮潜或水肺潜水员所模拟之下列各项,辨识并协助之。
1) 腿部抽筋。
2) 浅而急促之呼吸。
3) 精疲力竭。
4) 早期之恐慌并发症状。
5) 呼吸困难 (潜水衣过紧缩,冷水等因素引起)。
2. 从约7米深之水中,发现并带回一位模拟失去意识之水肺潜水员至水面。
3. 在水面顺序援救并运送一位模拟推动呼吸及意识之水肺潜水员50米至海岸或船上、须到岸边或船的梯子或甲板上。
4. 在模拟失去呼吸及意识之潜水员,送达岸边或船的梯子或甲板上时,借着一位助手之帮助,移动该潜水员。 (六) 学习目标:
在课程学员笔试成绩须达75分以上。笔试内容包括浮潜和水肺潜水时的意外事件的原因和预防、救援、潜水救生、减压病之预防和一般意外事件之处理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