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知识]溪谷运动的伤害与预防


林佑骏 

曾任:国立空中大学台中登山社社长 
现任:彰化县登山协会溯溪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华山难救助协会理事 
电话:04-7690453 

前  言 

  综观人类的文明发展,无不以溪流为起源,因此人类与溪流的关系,自古以来即相当之密切,就以现代文明社会而言,溪流依旧扮演着孕育人类的重要地位。也由于人类长久以来依赖河流生存,因此难免会有一些溪谷伤害发生,而其伤害类型也因各地族群所居住的地理环境、气候、社会、经济、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就针对近年来与登山界互动较为密切的溯溪运动为主题向各位报告,又因个人接触溯溪运动不久,溯过的溪流也屈指可数,因此无论在技术或经验上都还在学习阶段,所以在内容上有所疏漏、错误或不适当的地方在所难免,还请各位前辈、先进不吝指正。 
  台湾的溯溪运动乃是于民国七十一年由日本大阪草鞋会茂木完治先生所引进。而于民国七十二年由彰化县登山协会黄孟宗老师创立国内第一个溯溪团体「彰化溯溪俱乐部」,两年后中华民国山岳协会亦成立「台北溯溪俱乐部」,共同推展台湾的溯溪运动。 
  若是要将台湾溯溪运动勉强分阶段的话,则大略可分为引进期、推展期、扩张期、颠峰期及衰退期。自日本人开始来台溯溪至溯登台湾的旧五岳为止,可说是为引进期,此期主要是以台湾的溯溪前辈由启蒙到完全吸收日本的溯溪技能及观念为重点。而从国人陪日本队完成台湾旧五岳溯登后至今,可说是已进入了推展期。几年来在溯溪前辈的不断推展之下,台湾的溯溪人口也急遽的增加,因此有心从事溯溪运动的山友,也开始在探讨溪谷运动的伤害与预防,如台湾山难救助协会每年都会定期的举办溪谷搜救训练,借由各界的经验与技术交流,期能将溪谷运动伤害减至最低,让台湾的溯溪运动更趋成熟。 

第一章 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 
  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因技术、经验不足所造成的伤害及因人为疏忽所造成的伤害两种。此两种伤害又往往相互影响,也就是所谓的疏忽,有时是因个人或团体的技术及经验不足所造成的,相同的,经验、技术及个人的心态也常引发疏忽而造成伤害。常见的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有:坠落、溺水、滑倒、误入支流、密丛迷途、失温及其它外伤等。 

第一节 坠落或滑落 
  坠落或滑落原因相当多,以下介绍几种较可能发生之种类。 

一、于岸边攀爬或行走时滑落 
  原  因: 大多为岩石湿滑,无良好之把手点及踏足点。 
  因应方式: (1) 选择良好牢靠之把手点及踏足点。 
(2) 运用器材辅助确保通用。 
(3) 避开湿滑困难路线,采行小高绕方式通过。 

二、高绕时坠落 
  原  因: 会采行高绕大都是遇到困难点,如瀑布、大深潭等,而往往在瀑布、深潭两旁大都为陡峭的岩壁,因此高绕时很容易发生因攀爬而坠落,所以瀑布高绕是溯溪活动中,相当危险的因素之一。 
  因应方式:(1) 高绕时尽可能退回下游一段距离,在两岸较不陡峭之地型再行高绕。 
(2) 高绕时应注意把手点及踏足点是否牢靠。像枯枝及松动之岩石都是相当危险的。 
(3) 高绕下切时,必须注意因失去平衡而坠落,尤其是背着重装高绕时。 
(4) 必要时最好做绳队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