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天,市局发出警示,外出旅游游客要注意五大陷阱,以防上当。
第一,参加出境旅游的,旅游者应选择具有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
第二,一些旅行社利用旅游者不成熟的消费心理,在广告招揽中以“低团费”、“零团费”,甚至“负团费”为诱饵使旅游者参团,到达旅游目的地之后强迫旅游者购物,增加自费项目,降 低交通、餐饮等方面的标准;另一方面签订出游合同时将自费项目的费用强加给旅游者。
第三,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在旅游行程和价格确认后,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行程时间、交通工具的档次、住宿条件、餐饮标准、游览项目、付费方式,以及其他服务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特别是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四,正确处理团队旅游活动中的质量争议旅游过程中,双方一旦发生质量争议或纠纷,应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同时,旅游者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如当时不能协商解决,旅游者应及时向地接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事后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散客和自助旅游者要想参加“一日游”和周边游,一要选择“游”字头公交车,二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一日游”和周边游旅游团,尽量不要在景区周边购买无照尾随兜售小商贩的物品和旅游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