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总降变电站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2. 危险源
总降变电站包括供电线路、避雷针、电力变压器、高压配电柜等35KV 高压电变配电系统。
1.3. 事故类型
1.3.1. 人身触电事故,是指在实施变电、配电、供电作业、设备故障排查和线路维修作业中发生的触电事故。
1.3.2. 电气火灾、爆炸事故,是指电气设备、线路出现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大、绝缘老化、温度过高等现象导致发生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1.3.3. 电气设备事故类型:主变火灾事故,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隔离开关支柱断裂,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PT、CT火灾事,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二次设备火灾事,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直流系统火灾事,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二次电缆火灾事,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
1.4. 危害程度分析
1.4.1. 总降变电站设有高低压配电设施,容易造成人员触电,导致人员伤亡。
1.4.2. 变压器内部短路、接地故障,附近的电缆着火引燃变压器油系统,变压器外部短路、放电引起着火、爆炸等突发事件可能引起变压器火灾事故,造成全厂停电。变压器着火后可能发生爆炸伤及周围人员及设施,产生的有毒烟雾会污染厂区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
1.4.3. 高压开关柜内部或外部故障,可能造成开关柜拒动,造成部分或全厂停电。严重时,可能造成开关柜爆炸或着火,对人身、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1.4.4. 高压输电线路故障或电网故障,可能造成全厂停电,危及人身安全。
1.4.5. 当漏电发生时,漏泄的电流在流入大地途中,如遇电阻较大的部位时,会产生局部高温,致使附近的可燃物着火,从而引起火灾。此外,在漏电点产生的漏电火花,同样也会引起火灾。
1.4.6. 由于短路时电阻突然减少,电流突然增大,其瞬间的发热量也很大,大大超过了线路正常工作时的发热量,并在短路点易产生强烈的火花和电弧,不仅能使绝缘层迅速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附近的易燃可燃物燃烧,造成火灾。
1.4.7. 在有较大电流通过的电气线路上,如果在某处出现接触电阻过大这种现象时,就会在接触电阻过大的局部范围内产生极大的热量,使金属变色甚至熔化,引起导线的绝缘层发生燃烧,并引燃烧附近的可燃物或导线上积落的粉尘、纤维等,从而造成火灾。
1.4.8. 当导线过负荷时,加快了导线绝缘层老化变质。当严重过负荷时,导线的温度会不断升高,甚至会引起导线的绝缘发生燃烧,并能引燃导线附近的可燃物,从而造成火灾。
1.4.9. 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设备设施的浪费。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 处置程序
3.1. 应急预警
3.1.1. 预警条件
总降变电站内有一种烧胶皮、烧塑料的难闻气味时、测温枪检测电气设备温度达到80℃时、电气设备发生接地短路时、高压线发生坠落时、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时、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时、被雷击时、视频监控发现弧光时,立即进行预警。
3.1.2. 预警方式、方法
3.1.3. 当值班电工发现上述任一预警条件时,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1.4. 值班电工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1)说明开关线路的准确编号;2)出现什么异常情况;3)火势大小;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3.2. 信息报告(见应急报告程序图)
3.2.1. 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有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 发生人员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值班电工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2.3. 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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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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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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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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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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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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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报告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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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XXXX,报警内线XXXX。
3.2.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报告。
3.2.6. 总降变电站值班电话XXXX。事故通报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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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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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调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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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处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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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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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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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应急响应
3.3.1. 响应分级
3.3.1.1. 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公司将电气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较大(Ⅰ级)、一般(Ⅱ级)二个级别:
Ⅱ级:发生一般事故。
Ⅰ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3.3.1.2. 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维修部部长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1.2.1. 较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3人以上重伤;电气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电气事故。
3.3.1.2.2. 一般突发事件(Ⅱ级):是指电气设备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电气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电气事故。
3.3.2. 预测预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可能导致电气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策略,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行动。
3.3.3. 响应程序
3.3.3.1. 应急指挥(见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3.3.3.1.1.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3.3.1.2. 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总降变电站电气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电力公司;
3.3.3.1.3. 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经信局、夏河县环保局、夏河县消防队、夏河县电力公司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3.3.1.4. 应急值班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负责)下达命令,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
3.3.3.1.5. 发生重大电气设备事故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当地供电部门调度管理所、电气部领导、运行调度室值班员\领导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跳闸断路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及频率、电压、电流的变化等。
3.3.3.1.6. 发生重大电气设备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地调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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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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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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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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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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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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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应急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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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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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 应急行动
3.3.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2. 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2.3. 医疗救护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3. 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麻当乡卫生院、甘南州人民医院、夏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河县电力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3.4. 应急抢险
3.3.3.4.1. 进入I级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部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内部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组织专项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支援。
3.3.3.4.2.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3.3.3.4.3.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置在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所属工段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3.3.4.4. 事故的现场处置,主要依靠维修部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维修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快速、果断、准确、及时地采取紧急、特殊处置措施。
3.3.3.4.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在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当请求甘南州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开展紧急医疗现场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3.3.3.4.6. 对于电气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将故障隔离后,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保护措施;并要求抢险人员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3.3.3.4.7.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具。
3.3.3.4.8. 当抢修、抢险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群众的疏散、转移,迅速安全撤离现场
3.3.3.4.9. 公司安委办及维修部应及时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事故分析报告要及时上报。
3.3.4. 扩大应急
3.3.4.1.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3.4.2. 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3.4.3. 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3.4.4.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3.3.4.5. 当发生突发电气火灾、爆炸、触电事故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3.5. 信息公开
3.3.5.1. 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3.5.2. 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3.5.3.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3.6. 后期处置
3.3.6.1. 在没有查清事故原因前,严禁给设备送电;
3.3.6.2. 当发生输电线路故障造成全厂停电时,应积极与地调沟通、汇报相关领导,严格执行地调命令,尽快恢复全厂供电。
3.3.6.3.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3.6.4. 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3.6.5. 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3.3.6.6. 值班电工即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事故处理记录。
3.3.6.7. 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3.6.8. 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3.6.9. 公司负责清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数量,报公司分管部门,及时充灌补齐。
3.3.6.10. 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3.7. 应急保障
3.3.7.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3.7.2.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3.3.7.3.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3.7.4. 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3.3.7.5.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
3.3.7.6.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
3.3.7.7. 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3.7.8. 高压工具:各类绝缘隔离棒开关、安全鞋、手套等工具。
3.3.7.9. 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 处置措施
4.1. 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4.2. 危险源监控
4.2.1. 监控方式
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2.2. 监控方法
4.2.2.1. 值班电工严密监视远程监控视频,巡检各路视频,详细观察各部位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4.2.2.2. 值班电工严密监控电缆线路和变压器等设备温度各点温度不高于80℃。必要时用测温枪对可疑部位进行检测。
4.2.2.3. 维修电工定期巡检,日常加强对变电站设备设施的运行,对供电回路、温度巡检仪等自动控制系统定期检查确认,并如实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证变电站的运行安全。
4.2.3. 预防措施
4.2.3.1.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4.2.3.2. 确保变压器本体及冷却系统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性,密封面平整光洁,密封垫应采用优质耐油橡胶或其他材料,禁止使用过期失效或性能不明的胶垫;
4.2.3.3. 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真空处理和注油,真空度、抽空时间、注油速度、真空范围均应达到要求;
4.2.3.4. 进行变压器内部检查时,应拧紧夹件的螺栓、压钉以及各绝缘支架的螺栓,防止在运行中受到电流冲击时发生变形和损坏;
4.2.3.5. 对运行年久(15年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进行油中糠醛含量测定,来确定绝缘老化程度,必要时可取纸样作聚合度测定;
4.2.3.6. 变压器的保护装置必须完善可靠并应定期进行校验。严禁将无主保护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如因工作需要将保护短时停用时,应有相应的措施,事后应立即恢复;
4.2.3.7. 加强油务管理监督工作,定期进行绝缘油的色谱分析和化学监督,保持变压器油质良好;
4.2.3.8. 加强变压器的防火工作,应特别注意对套管的质量检查和运行监视,防止运行中发生爆炸喷油,引起变压器着火。运行中应有事故预想。变压器周围应有可靠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尽量缩小事故范围;
4.2.3.9. 进行变压器干燥时,应事先作好防火等安全措施并防止加热系统故障或线圈过热烧毁变压器;
4.2.3.10. 在处理变压器引线及在器身周围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作好防火措施,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2.3.11. 事故储油坑应保持在良好状态,卵石厚度符合要求。储油坑及排油管道应畅通,事故时应能迅速将油排出(例如排入事故总储油池)。防止油排入电缆沟内。室内变压器也应有储油池或挡油矮墙,防止火灾蔓延。
4.2.3.12. 在一经合闸即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4.2.3.13.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需要对检修后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进行分、合闸试验时,只能在检修人员的配合下由值班运行人员操作,禁止检修人员自行操作;应使用经检测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4.2.3.14. 定期对35KV设备、主变压器、10KV设备进行保护定值效验和维护保养;
4.2.3.15. 定期对高压输、送电线路进行巡视和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消缺;
4.2.3.16.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4.3. 处置措施
4.3.1. 主变火灾爆炸处理
4.3.1.1. 发生主变压器火灾事故,最早发现火情者应立即向值班长汇报,值班长在展开灭火的同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报告的主要内容:火灾或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救灾物资人员需求等;
4.3.1.2. 救援指挥部各成员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4.3.1.3. 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主变三侧开关和二次控制电源,将主变隔离;
4.3.1.4. 班长接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施救人员,同时通知当班值班员。
4.3.1.5. 现场岗位人员视火势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4.3.1.6. 灭火时应沉着、冷静,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或火势已蔓延到主变顶部,应果断将主变底部放油阀打开,将变压器油排到蓄油池内,以防火势进一步扩大造成变压器爆炸;如果干粉灭火机一时难以将火扑灭,应迅速考虑用沙子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4.3.1.7. 如果无法打开底部放油阀或无法接近主变,应对主变进行外部降温处理,以防变压器爆炸;
4.3.1.8. 开关柜爆炸或着火后,应立即断开该开关柜一次和二次电源,如果无法断开或无法确定是哪一面开关柜时,应果断拉开10KV母线该段一次和二次电源;
4.3.1.9. 若火情严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岗位人员应迅速撤离并疏散其他人员,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处理。
4.3.1.10. 在没有查清事故原因前,严禁给设备送电;
4.3.1.11. 当发生输电线路故障造成全厂停电时,应积极与地调沟通、汇报相关领导,严格执行地调命令,尽快恢复全厂供电。
4.3.2. 触电处置
4.3.2.1. 发现有人触电,现场人员应立即断开电源,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即要救人,也要保护好自己;
4.3.2.2.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背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清醒,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如果伤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呼吸和心跳微弱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不得延误或中断;
4.3.2.3. 如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m内,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确证线路已经无电后方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电后,立即就地进行抢救;
4.3.3. 现场急救措施
4.3.3.1. 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
4.3.3.2.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4.3.3.3. 烧、烫伤的现场急救: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4.3.3.4. 气体中毒急救: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4.3.3.5. 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4.3.3.6. 现场救援人员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4.3.3.7. 当人员衣物着火时应迅速脱去或用水等各种物体扑盖灭火。切忌盲目站立或奔跑呼救,以防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
4.3.3.8. 如有人员烧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火灾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4.3.3.9. 如有因爆炸引起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3.3.10. 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4.4. 附件
4.4.1. 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4.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4.3. 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4.4. 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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