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火灾扑救及疏散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16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9、40条,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为主”的原则,确定扑救、控制火灾及应急疏散的程序、措施,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进而构建重庆**百货内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通过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在突发情况下全体员工能及时应对和正确处理,确保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一条、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指挥机构的确定及职责分工
1.1应急指挥部
1.1.1在公司发生火灾等应急状况时,第一时间成立灭火救援及疏散指挥部,指挥部由以下部分组成:总指挥、现场指挥、指挥部成员、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应急联络组、设施保障组、安全救护组等。
1.1.2总指挥由商场总经理担任(总经理未在现场由当班的值班经理兼任,在总经理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总指挥职责是掌握现场灾害情况及时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救援、疏散等工作。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1.1.2现场指挥由工程物管部经理担任,其职责是指挥灭火行动组现场灭火及抢救物资,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向为总指挥下达决策提供第一手资讯。
1.1.3应急指挥部成员:副总经理、工程物管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人资行政部经理等人组成。
1.1.4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通过电话、对讲机、公司监控室应急广播通知有关人员。
1.1.5指挥部集结地点:消防控制中心。
1.2灭火行动组
1.2.1组长:由消防主管担任。
1.2.2成员:安管员、楼层义务消防员组成。
1.2.3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起火层着火点附近专柜员工在本楼层值班主管组织下必须在一分钟内用灭火器和消火栓卷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公司义务消防队员需在接到火灾信息通知2分钟内赶赴着火点现场扑救火灾。
1.2.4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使用对讲机通知。
1.3疏散引导组
1.3.1组长:由各楼层经理或值班楼层主管担任,4楼办公区组长由人资行政部经理担任。
1.3.2成员:各楼层疏散引导员(各层每个消防通道两旁专柜员工担任)、各层当班的保洁员。
1.3.3职责:听到火灾应急广播或指挥部的指令后,引导本层商场内的顾客及人员疏散至消防通道下达平街层外,并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1.3.4通知方式:起火层由公司监控中心用应急广播进行通知,其余各楼层值班负责人在接到疏散引导组负责人通知后也应立即通知本部门人员进入疏散准备状态;
1.3.5集结地点:由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至平街层出口、汇集地点为江南大道正门广场处。
1.4安全救护组
1.4.1组长:救护分队由客服主管负责,现场警戒由工程物管部当班主管负责。
1.4.2成员:由客服当班员工和值班安管员组成。
1.4.3职责:客服救护分队由1、2、7、8消防通道向下搜救有无人员受伤,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警戒分队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防栓井盖,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商场。
1.4.5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使用对讲机及公司监控室应急广播通知。
1.5应急联络组
1.5.1组长:监控室值班人员。
1.5.2职责:向指挥部报告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情况;按总指挥指令拨打119、120等求救电话;启动消防广播。
1.6设施保障组
1.6.1组长:由工程物管部经理担任;
1.6.2成员:由工程值班人员、消防控制中心、监控室值班人员组成。
1.6.3职责:按照命令切断营业用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各种保障。
1.6.4通知方式:公司监控室按消防控制中心指令通知工程负责人,再由工程负责人用对讲机通知各成员;
1.6.5集结地点:工程人员一组到现场、一组到消防控制中心集结,配电室、监控室人员坚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