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小浪底电厂职工及家属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发生大面积传染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管辖区域内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突发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1大面积传染性疾病事件的定义
大面积传染病,是指突发的、对公众健康或社会政治、经济等影响巨大,需要紧急采取措施的疾病,包括:爆发疫情、新发或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人禽共患病流行或暴发、突发社会事件导致的疾病暴发或流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群体反应或偶合事件。
2.2大面积传染病的种类
大面积传染病的种类目前主要有:甲类和部分乙类传染性疾病,如:鼠疫、霍乱、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
3 应急指挥机构
3.1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电厂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2) 事故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大面积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
3.1.1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副厂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保障部主任、运行调度分厂厂长、发电维护分厂厂长、水工分厂厂长、水电供应部主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安全监察部
现场总指挥:厂长
现场副总指挥:副厂长
现场救援队:120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
3.1.2 组织机构职责
3.1.2.1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提出修订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 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1)在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卫生防疫的各项基础工作。
(2)及时印制和发送有关卫生防疫的宣传材料。
(3)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相关情况,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按要求购置消毒药品和器具,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对污染区进行消毒。
(5)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命)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3.1.2.3 生产保障部的职责
(1)保障被隔离人群或生活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的物资供应,保障救治病人必需药品供应,保障消毒、杀灭药品和器械及有关人员防护物资的供应。平时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物资,以备急需。
(2)在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流行时,按国家或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口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有: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正在实施的办法,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3)应急预案启动后,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厂车辆,随时对厂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4)及时落实资金,满足日常预防和疫情发生时的需要。
(5)保障应急救援通讯信息畅通。
(6)对传染病的疫情来源、可能的传播途径及范围进行详细的了解,对厂区、生活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1.2.4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疫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1.3各部门职责
(1)要尽快保障现场通风设施的良好运行,对发现有疫情的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接触人群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将详细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防疫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对怀疑或确诊病人进行及时隔离。
(2)发生疫情时,应在各运行值班室设置隔离带,检修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理工作票和其它事宜人员应在隔离带外办理。对本部门人员按要求对体温等项目进行常规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各部门要尽量减少各种会议、集会活动、出差,特别是到已知疫区的公务活动要坚决取消或推迟。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人群拥挤、空气不畅。
(4)应急联系电话表应急抢险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恶性传染病可通过空气、接触病人或接触带有病毒的污染物而致病。
3.2.2 预防措施
(1)负责搜集、整理、提供专业知识和宣传材料。对所有可能存在疫情的区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并对易感染人群,特别是发热病人及时送医院检查。及时收集有关预防传染病的信息,指导防治工作。
(2)办公室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对相关知识进行及时、广泛的宣传报导。使广大职工能够及时了解疫情的发展情况及预防知识。
(3)职工个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稳定情绪;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户内经常通风换气,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
(4)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各个会议室、集控室等,要时常保持通风和清洁消毒;保持各种送风机、空调设备的良好运转,保持环境卫生、进行台面消毒,及时清理卫生死角防治疾病的蔓延扩散。
(5)做好厂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6)当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时,各部门要尽量减少各种会议、集会活动、出差,特别是到已知疫区的公务活动要坚决取消或推迟。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人群拥挤、空气不畅。
(7)当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时,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商务活动人员的健康监测,交通车、门卫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切断外来传染源。
(8)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力量消灭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或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危害,对厂区及生活区周围是否存在自然疫源地应有清楚的了解。
(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员工体质,使防病成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10)有条件时,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提前对职工进行预防疫(菌)苗接种,能有效的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11)病人的治疗和转运: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用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疫情的监控及报告
(1)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由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本单位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如隐瞒不报,知情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及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予以有效隔离,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3)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机制,定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报所辖区域的疫情变化。
(4)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3.4 应急救援的结束
本地域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组长或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官员宣布“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结束。
3.5 生产、生活维持及恢复方案
(1)在大面积传染病事故发生后,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办公室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稳定职工和病员情绪。
(3)保卫部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厂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4)“发生大面积传染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结束后,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做好各项工作,使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4 附则
4.1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4.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