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㈠预防措施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全体教职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行政值日、上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
2、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3、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校行政值日报告,再由行政值日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2、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