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了应对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对电缆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高度重视电缆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系统电缆火灾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3 本预案主要依据《国家电力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1.4 本预案作为发生电缆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本预案着重于应急处置原则和应急响应。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电缆层(间、隧道)中,由于电缆存在经常过负荷、电缆绝缘老化和损伤、电缆接头缺陷、外界的热源影响等因素,可能导致物理着火,以至酿成火灾。

电缆火灾事故可能次生出机组运行控制异常的情况,并殃及主控室、炉机集控室、电子间等重点部位,造成厂用电故障,甚至可能衍生为全厂停电事故。

电缆间、隧道井(沟)等密闭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通常由于通道狭窄,使灭火施救难以展开。

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 运行当班人员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坚守岗位;各级应急救援人员应正确履行应急预案所赋予的职责,并执行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令。

3.2 事故发生时,应快速切断火灾所涉及电缆的电源和封堵通往主控室、炉机集控室、电子间等重要部位的通道和孔洞,阻止火灾蔓延和危及人身安全,减小事故损失。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经理

成员:电气车间、生技处、安环处、综合管理处负责人,当值值长

各应急小组:现场设备隔离组、引导疏散组、安全保卫警戒组、灭火施救组(义务消防队)、救护后勤保障组

4.2组织机构职责

4.2.1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职责

4.2.1.1 发生电缆火灾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火势情况宣布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救援行动;当地方消防专业队伍进入现场时,应积极配合与其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2.1.2 及时审视火灾现场施救进展情况,辨析火灾蔓延和产生次生事故的可能,调配应急救援资源,控制事态发展。

4.2.1.3 根据火灾情况,按照三个渠道向集团公司及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农化总公司、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4.2.1.4 待到确认火灾已扑灭并无复燃隐患时,宣布应急救援行动终止。

4.2.1.5 组织进行收集事故现场相关情况资料,配合集团公司、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2.1.6 组织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2.1.7 定期组织电缆火灾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完善本预案的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

4.2.2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4.2.2.1 电气车间: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动,隔离相关设备各动力电源,组织灭火。

4.2.2.2生产技术处:负责现场灭火工作的方案组织,专业技术指导,运行方式的变更等。

4.2.2.3 安全环保处: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2.2.4 综合管理处:负责灭火现场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3 各应急小组职责

4.2.3.1现场设备隔离组(电气车间、生产技术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火灾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及的设备、系统和其动力电源,并阶段性地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2 引导疏散组(生产技术处、综合管理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及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并阶段性地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3 安全保卫警戒组(安环处、综合管理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及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并阶段性地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4灭火施救组(公司义务消防队):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及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并阶段性地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5 救护后勤保障组(大成医院、供销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救援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并阶段性地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各电缆层(间、隧道)的电缆过负荷、绝缘老化和损伤、接头缺陷、外界热源影响等因素,可能导致着火、酿成火灾。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遵守《国家电力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关于“防止火灾事故”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止发生电缆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5.2 预警和接警

5.2.1预警

公司各类电力电缆任何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3987575”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值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1)火灾地点;

(2)火势情况;

(3)燃烧物和数量多少;

(4)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5)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5.2.2接警

5.2.2.1 当值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5.2.2.2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值值长还应立即向公司值班人员报告,要求其协助处理。

5.2.2.3 火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5.2.2.4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公司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值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6 应急处置和结束

6.1应急处置

6.1.1 应立即判明着火电缆所属的系统和走向,调整运行方式,并切断着火电缆的电源;

6. 1.2 在电缆着火部位两侧设置阻火带,延缓和阻止火势发展;

6.1.3进入火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防止中毒、窒息,并避免碰触导电部位;

6.1.4进入电缆间、隧道等密闭场所火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两人一组,佩戴正压式呼吸器,进入时间不宜过长,并充分预留出撤回时间所需要的呼吸器的供气量;

6.1.5电缆着火优先使用干式灭火器。若火灾无法扑灭,电缆间、隧道用水灭火时,应确保排水系统正常;

6.1.6电缆间、隧道电缆火灾,消防灭火器材不足,导致火势一时无法完全控制时,应急救援人员应撤出,关闭防火门,以使火焰窒息;

6.1.7灭火施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及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人员中毒、窒息,并严防触电。

6.2 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各投入的应急小组救援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7 应急物资保障

7.1 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7.2 其他通用救援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指挥部成员所在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在应急状态时能及时到位。

8 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综合管理处每年应制订培训计划,对本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人员疏散、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协同配合能力。

8.2 演练

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的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9 附则

9.1备案

本预案报送集团公司、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备案。

9.2维护和更新

9.2.1 本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我公司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的变化,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9.2.2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发生事故后的评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9.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预案编写小组组织制定与解释。

9.4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