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证我市燃气生产突发事件、城市居民燃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我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全力做好各类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保证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件的发展,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我省、绥化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达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运行、经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省、绥化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1)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受伤20人(含)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的。
具体包括:
1、燃气开采、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我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石油炼厂、油气田、气田、制气厂、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
3、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开采、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液化石油气储站损毁。
4、气源生产、输配、应用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液化气供应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无法及时修复,严重威胁市区供气的紧急情况。
6、各种原因造成的供气故障,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
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安达市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安达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1、安达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
成 员: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我市,指挥部成员未在我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安达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任务
负责实施《安达市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根据市政府的指示,部署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调动市内各单位和各救援工作组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和对外发布信息,参加市政府工作组,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二)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主? 任:市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
成? 员: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派人参加。
职? 责: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汇报;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材料整理上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指挥部领导、各救援工作组组长及成员;
(2)负责保持与市政府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及时参加市政府的会议;
(3)保证事件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的畅通;保证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援所需车辆、房间、电话、物资的落实;保证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及时、简单、卫生的餐饮。
(4)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挥部汇报,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三)抢险救援组
组? 长: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
成? 员:上述单位派人参加、事件发生单位抢险人员及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现场警戒、调动救援物资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使用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
(2)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划定监控范围,封闭现场,清除无关人员,维持现场治安和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确定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件扩大。
(四)疏散救援组
组? 长:市卫生局领导
副组长: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
成? 员:以上各单位派人参加、事件发生单位对应部门人员。
职? 责:负责疏散群众、抢救伤员及财产、协助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和救护伤员有关常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2)疏散群众时要做详细准确的记录,做到不遗漏,并监护疏散出去的人员在事件处理结束前不再回来。如在疏散群众时发现无法敲开房门,并无法确定屋内是否有人的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在第三方见证下采取非常规措施进入检查,并进行监护,防止外人进入。
(五)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组? 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
副组长: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负责同志。
成? 员:市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及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对燃气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对事件当中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了解掌握国家和省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理赔标准。认真、诚恳地接待伤亡人员家属,耐心讲解有关规定。
(4)做好救护伤员医院的看护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对症的治疗,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避免事态的扩大。
(六)应急指挥部专家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城市燃气设计、施工、运营、卫生防疫等方面专家组成。
专家组职责:
1、参加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意见提出咨询意见;
4、受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和企业给予技术支持。
三、预防预警机制
各燃气企业负责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对所有生产、供气设施进行日常检测,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公开燃气报警电话,强化预防预警措施的落实。燃气企业要定期向市建设局报告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市建设局要定期向省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现隐患,立即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护、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建设局汇报,建设局要立即向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如达到特重大燃气事件,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开始抢险救援的同时,立即向省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各级单位领导不得迟报、瞒报或不报。
2、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立即根据灾害情况调动各救援工作组和有关单位进行抢险救援,并通知有关领导。
3、指挥部各工作组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各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预案启动期间,实行日报制,并由专人负责。对外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
(三)紧急控制
1、控制现场
立即关闭事发地气源阀门,熄灭一切火种,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2、人员疏散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迅速将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3、抢险
发生燃气泄漏事故的,迅速关断阀门和疏散人员的同时,应立即用水稀释,降低一氧化碳浓度,并根据现场情况实施抢险。发生燃气中毒或爆炸的,还应加强对现场的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四)救护和医疗
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一氧化碳中毒人员,立即送往有高压舱的医院救治。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应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并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穿戴防护服、携带相关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六)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参加,组成临时工作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七)应急结束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不会衍生其它灾害后,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公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预案启动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指挥部全体成员的通信方式,建立通信系统制度,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抢修所需的防护、运输、通讯等设备器材,保证事故发生时抢修及时。
六、后期处理
燃气企业应对燃气设施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常运行。市相关部门监护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