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基础开挖应急预案


 本项目属于旧路帮宽项目,原有涵洞构造物接长,在旧路基边坡位置挖基础,基础深度(从老路面至基底高差)一般大于7m,易发生塌方,危险系数高,项目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崔云财

   副组长:孙运贵

   组员:崔纯清李洪武孙雪辉罗文彩蔡金良

  (1)组长职责:

   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应急事件、突发性事件,抢险救灾的指挥及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做出汇报和信息反馈。

  (2)副组长职责:

  负责本经理部应急事件控制,制定控制措施,并及时与当地120救护中心联络,抢救伤者,并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到二次大型应急事件及危害事件的演练,提高全员的应急防范意识。

  (3)成员职责:

  全体成员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应积极协助组长、副组长,控制灾情、抢救伤者,把事故、事件危害控制在最低点,并保护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取证。

   2、应急措施

  (1)现场负责人员在巡查中注意观察,以期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应找出原因并及早治理,尤其是在雨季,更要及时查看有否险情,以便适时采取措施。

  (2)对开挖后旧路顶面至基础底面进行支挡,以消除其不稳定的隐患。

  (3)根据天气预报,对挖基坡面进行遮盖防雨,避免雨水冲刷,造成塌方发生。

  (4)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5)开挖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全程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停工处理。

  (6)在旧路设置安全标志,增加隔离挡墙,距离基础边缘2m,减少旧路行车扰动,保证挖基立面稳定。

   3、责任分析

  (1)工程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应发现的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工程部人员的责任,工程副经理应负领导责任。

  (2)因工程部日常养护中未认真清理排水设施,不能保证地面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疏干,造成水流不通畅,导致塌方,属工程部直接责任,工程副经理负领导责任。

  (3)日常养护中和塌方发生期中,未适时补救,属工程副经理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