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及范围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起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起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施工现场,本公司、外包自带、租赁起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活动。
二、起重设备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类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 应急处理机构
设立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实行分公司执行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分管起重设备安全的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专业公司及特种设备使用部门为现场抢险救援组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分公司执行经理
副组长:副总工
组 员:安保科
施工管理部
质检科
综合办公室
采供科
BOP专业公司
机械化专业公司
电气专业公司
热机专业公司
四、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电梯、大型起重机的使用部门和应急抢险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起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
1、本单位的起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和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3、设立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4、明确相应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班组长、机管员、安全员、技术员、专工、副经理、经理在处理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5、分公司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起重设备列为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实行重点监控。
6、使用部门和应急抢险部门应定期组织本部门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学习。
7、使用部门和应急抢险救援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储备。
8、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部门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立刻向本部门、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报告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
2、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项目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
3、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储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方便,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部门负责。
5、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六、 总结与奖惩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2、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施工管理部、安保科建议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4、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