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维护公共财产和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为我项目部施工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湘武

  副组长:张建光  冯建通  荆  裕  杜建政

  成  员:尚晓军 曹学卫  张星胜  苏晋东  王  皓  马建忠

  武春云 王彦光  冯志强  王  师  王贵成  李瑜理

  李明光 马  伟  马志杰  谢颖飞  薛  凯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晋ACX693   晋ACM225   晋A6T156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电话:(0357-6879098)

  2、急救医院:(0357-6822574)(120)

  报警:(110)

  消防:(119)

  二、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后,要及时向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119、120”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当地附近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3、火灾较大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定灭火总指挥,项目部要组建灭火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4、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

  5、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安全保卫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8、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隔离灭火法、室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方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10、对已弥散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溶解毒气,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11、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应协调当地医疗机构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做好预防的救护工作。

  12、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反应原理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佘毒,减少后患。

  13、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14、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应急物资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担架、止血药等。

  2、灭火器等。

  3、应急车辆:(24小时待命)

  注意事项

  1、重要的档案资料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

  3、高温电器设备不能用水扑救。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铝粉、锰粉等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项目部根据各自工地的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