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六、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张文龙

   成员: 杨致宇 徐? 锐 司继浩 夏艳涛 王? 斌 刘海义 辛井山

  韩金龙 高志江 刘传涛 刘亚东 刘伍一 时振坤 张立新?

  王? 雨 乔建国 杨? 峰 严英训 夏明义 张? 勇 石红雷?

  刘艳虎 张广远 贾章孩 候留义 王艳林 王红超 郭小雷

  

  王? 滨 李世鹏 张余江 李瑞山

  七、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 事故处理

  1.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1.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1.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 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2.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八、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