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
本制度是根据集团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B版)、《程序文件》和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是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实施性文件。
二、管理制度
为贯彻和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的消防工作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及企业财产的安全,项目部成立区域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成员组成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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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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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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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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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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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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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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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178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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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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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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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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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21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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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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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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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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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347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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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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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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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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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408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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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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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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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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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524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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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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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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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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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385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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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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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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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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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09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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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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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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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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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337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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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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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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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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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368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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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消防队的成员职责
⑴负责区域内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防止消防设施被损坏、移动、挪用,按期更换灭火器药剂;
⑵负责监督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不利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
⑶按照消防预案,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灭、疏散人员和实施救生,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请求专业消防队进行增援。
⑷负责平时向从业人员宣传消防知识和火灾发生时的自救常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职民工宿舍、仓库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均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宜的消防设施、器材。
2、各消防设施、器材应标识维护责任人。
3、项目部每周利用周检对现场消防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火于未然。
4、利用灭火剂即将过使用有效期之际,组织义务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救生演练,以提高技能。
5、随时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系畅通,火情严重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