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储罐等重点目标、重点部位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本原则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处置石油化工企业特大火灾事故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三、火灾特点
1.爆炸危险性大;
2.火势发展快;
3.易形成立体大面积燃烧;
4.易出现复燃复爆;
5.危害大。
四、指挥机构
由当地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辖区石油化工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成立灭火救援前沿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石油化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事发地成立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由当地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总指挥: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火灾发生地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区(县)安全生产建管局局长、区(县)公安局局长、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等组成。
指挥部成员:由公安、消防、安监、治安、交警、卫生、环保、通信、电力、气象、新闻、燃气、石化、自来水、医疗救护(120)及驻军部队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根据现场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配任务,确定分工,将到场力量分为前沿作战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新闻报道组等。
五、力量调派
1.加强第一出动,根据火场需要一次性调集参战力量。
2.按比例(1:2)调集消防车,即在调集1辆泡沫消防车的同时调集2部大功率、大吨位水罐车。
3.按火灾等级标准调派力量。
一级火灾
(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或特勤中队2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
(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或特勤中队。
(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
二级火灾
(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3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
(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
(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
三级火灾
(1)作战力量主要调派辖区责任中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4个中队的人员和装备,主要包括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
(2)出动程序按辖区中队——辖区支(大)队——临近中队——特勤中队等。
(3)社会力量主要调集供水、供电、交通、医疗等社会协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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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置程序
1.防护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保护。
(2)进入轻危区,人员实施二级防护。
(3)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低于三级。
防护标准
2.侦察
(1)询问情况
①被困人员情况;
①被困人员情况;
②泄漏物质名称、理化性质、数量、时间、部位、形式、范围;
③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处置措施;
④单位消防组织、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
(2)现场侦察
①搜寻被困人员;
①搜寻被困人员;
②确定泄漏物质名称、范围、蔓延方向、对邻近设施的威胁程度;
③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
④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⑤确定火场主攻方向及攻防路线、阵地;
⑥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3)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危险程度及扩散范围,检测要贯串灾害事故处置的始终。
3.警戒
(1)根据侦察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泄漏量较小的,第一道警戒半径50米,第二道警戒半径100米;泄漏量较大的,第一道警戒半径100米,第二道警戒半径300米。
(2)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3)分别划分区域,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
(5)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下风方向居民群众。
4.救生
(1)组成抢险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
(2)采取正确救助方式(佩戴救生面罩、使用固定夹具等),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脱去其染毒衣物。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对救出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5)将需要救治人员交由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5.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开启喷淋、泡沫、蒸气等固定或半固定灭火设施。
6.冷却降毒
(1)立即出水冷却事故及相邻容器和设施。
(2)冷却相邻容器应重点冷却受火焰辐射一面。
(3)冷却要均匀、不间断。
(4)冷却尽可能利用带架水枪和遥控移动炮。
(5)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6)用喷雾或开花水枪对污染区进行稀释降毒。
7.排险
(1)外围灭火: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之前,必须将外围火点彻底扑灭。
(2)输转:利用工艺措施将化学危险品输转至安全地方(倒罐、吸附、输转等,若使用输转泵时,必须使用高等级防爆型输转泵)。对泄漏出的化学危险品要及时回收,回收后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根据污染物的性质,选用不同类型的容器,以免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更大的危害。
(3)点燃:当容器内气压减少,火焰自动熄灭,或火焰被冷却水打灭,仍有气体扩散无法实施堵漏,可能造成危害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点燃。
①点燃原则
(a)泄漏扩散将会引起更严重灾害性后果时;
(b)顶部受损泄漏,堵漏无效时;
(c)槽车在公众聚集区泄漏时,无法转移和堵漏时;
(d)泄漏浓度有限(浓度小于爆炸下限30%)、范围较小时。
②点燃准备
(a)确认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时;
(b)灭火、掩护、冷却等防范措施准备就绪时;
(c)现场安装排空火炬时。
③点燃方法
(a)铺设导火索点燃,在安全区内操作;
(b)使用长竿点燃(在上风方向,穿着避火服,水枪掩护等);
(c)抛射火种点燃(在上风方向,安全区内适用信号枪、夜光弹等操作);
(d)使用电打火器点燃(安全区内操作)。
8.堵漏
(1)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2)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
(3)堵漏要在企业技术人员配合下进行。
(4)堵漏的方法有
①砂眼用螺丝加粘合剂旋进堵漏;
②缝隙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潮湿绷带冷凝法或堵漏夹具、金属堵漏锥堵漏;
③孔洞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金属堵漏锥堵漏;
④裂口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⑤阀门泄漏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入式堵漏胶、堵漏夹具堵漏;
⑥法兰泄漏使用专用法兰夹具、注入式堵漏胶堵漏。
9.灭火
(1)灭火方法
①关阀断气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熄灭火源;
②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式(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
③水枪切封法:采用多支水枪并排或交叉形成密集水流面,集中对准火焰根部下方未燃烧的部位射水,同时由下向上逐渐移动射流,隔断火焰与空气的接触,使火熄灭;
④泡沫覆盖法:对于流淌火喷射泡沫进行覆盖灭火。
(1)灭火时机
①堵漏准备就绪,且有十分把握堵漏成功;
②周围火点已彻底扑灭;
③外围火种等危险源已全部控制;
④着火容器已得到充分冷却;
⑤兵力、装备、灭火剂已准备就绪。
10.救护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2%硼酸溶液或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呼吸道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1.洗消
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地面及设施等均受到污染,应利用化学洗消车辆进行洗消。
(1)洗消站应设置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染毒车辆及器材
⑥染毒地面及设施
(3)洗消方法:可用雾状水、洗消药液洗消。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2.清理
(1)用喷雾水、蒸气、惰性气体清扫现场的排空器及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
(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七、注意事项
1.注意防护安全。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特大火灾事故的泄漏物质的毒性和危险区域划分,确定防护等级,并依据泄漏物质的物质形态和事故类型对其防护标准进行规定。
2.指挥部设置位置及救援车辆停放安全。车辆停靠上风或侧风方向,选择上风或侧风方向水源,坚持在上风或侧风方向部署阵地,在扩散区上风、侧风方向选择进攻路线接近扩散区,并设立水枪阵地和现场指挥位置。
3.严格控制危险区域内的一切火源。
4.应严格控制进入重危区内实施抢险作业的人员数量。
5.注意风向变换,适时调整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