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项目部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施工现场防火重点为:现场木工加工区、材料库房、电气焊施工操作及屋面防水层施工时防火。
二、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2.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139********)
副组长:###、###(136********)
组员:### ### ### ## ## ### ## ### ## ### ### ## ## ### ## ##
2、现场防火制度
1)、为强化工地安全文明建设,加强防火意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工地设防火管理人员1名。
2)、工地防火、消防员应以身作则、积极带领职工学习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对木工房、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5)、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6)、发现火情立即上报项目部负责人并拨打“119”报案。
3、工地消防员职责
1)、在工地动火必须实行监护,熟悉掌握消防知识。
2)、每天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严禁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
3)、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使其齐全有效。
4)、对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存放要符合要求,并远离明火。
5)、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焊,必须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6)、对一般场地施焊,必须对其进行监护。
7)、发现有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出现火势严重,无法控制时,要临危不乱,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案。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2)医疗器材:担架、塑料袋、小药箱;
3)照明器材:手电筒;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1辆值班车辆。
2.2、具体应急方案
1、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增设现场灭火器、黄沙箱数量;
2、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人员灭火,视火情大小,决定是否组织人员撤离;
3、施工现场平面火情发生时,人员可撤离出现场至场外马路,并同时组织义务消防员灭火并阻止火蔓延至立面;
4、施工现场立面火情发生时,组织人员从施工完毕的楼梯间下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及乘坐上人电梯。同时组织义务消防员灭火并阻止火蔓延。
5、火势严重,无法控制时,要临危不乱,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案。
6、对出现的人员受伤事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拨打急救电话“120”进行救治。详见《施工现场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