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发生放射源恐怖事故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提高员工处置反恐怖应急响应能力和其它突发事件以及紧急避险的能力。做好防范措施和处理工作,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危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6、《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8、《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9、《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
二、定义
放射性同位素: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数不同的核素。本标准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放射源: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分为Ⅰ类:极高危险源,Ⅱ类:高危险源,Ⅲ类:危险源,Ⅳ类:低危险源,Ⅴ类:极低危险源)。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人防:指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管理)。
物防:指用于反恐怖安全防范目的,能延迟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防纵火、防投毒等建筑物、屏障、系统、器材和警示标志。
技防:指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恐怖破坏进程和防护功能的安全防护手段,运用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防纵火、防投毒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以及预防和制止各种恐怖袭击事件的视频监控、电子报警等科技手段。
三、概述
招远鹏洲电子有限公司地处辛庄镇政府驻地,位于招远市西北部渤海之滨,公司南邻为机加工企业,东邻辛庄镇内大道,北邻塑料制品企业,西邻绿化种植用地,周边无大型水源地和水产基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公司总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办公及附属设施、仓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绿地面积等设施。公司现有员工50人,主要生产绝缘材料用浸渍绝缘纸。
四、放射源基本情况
我公司为了保证企业产品质量,进一步节能降耗,达到用户要求,需要进行定量水份检测。本公司向四川高达科技有限公司购买Ⅴ类放射性同位素Kr-85一枚,用于检测纸张克重,通过纸浆的克重来控制纸浆的流量和浓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检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2007年我公司编制并报批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5月6日取得了《辐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06047])。我公司放射源放置在专门定制的铅盒之中,有效防止紫外线外露,并配备了一台射线检测报警仪,操作人员都配备了剂量笔。
五、危险性分析
我公司使用的这枚放射源属于Ⅴ类放射源,是危险性极低的放射源,可能发生的恐怖活动为被破坏、盗窃、纵火、爆炸、泄露。针对这些可能,我工公司首先在硬件上进行了防护,实行全封闭性管理,出入有安检检查,在放射源安装位置有监控监视,配备专门的监控管理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因此可能发生的恐怖风险性较低。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公司成立《放射源反恐怖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小分队,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处理工作。抢险救灾,人人有责。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公司内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公司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为更好地展开各项工作,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加上人性化、科学化的管理,给员工和员工造一个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标: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各种预案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精神真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反恐怖事件的演习和发生放射源反恐怖的应急响应。
第二章 反恐怖应急指挥部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指军中心
总指挥:
杨永刚,电话:13964569718
副总指挥:
刘国伟,电话:18663809725
林? 湛,电话:18661482521
张雅萍,电话:18663801213
职责任务:
1、负责放射源反恐怖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2、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制订应急预案演习方案,适时进行训练和演习,提高员工的放射源反恐怖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以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得以控制;
4、当发生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排查、警戒、疏散、救护等应急指挥工作;
5、立即请求警方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救援和指导,并向相关政府报告确定;
6、负责统一指挥,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到位,指令相关人员执行放射源反恐怖工作;
7、统一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根据事件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努力控制和防止事件扩大,将损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8、确定事态的严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离开;
9、事件结束后,安排专人负责写出《事件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原《应急预案》的适应性,部份条款不适应时则予以修订。
(二)救援工作组
1、灭火、处置组
负责消防、抢险及设备故障排除。
组长:宋大勇,电话:13954548428
成员:张敬山、张智茂、宋守杰。
2、放射源管理员
负责放射源的管理和设备损坏后的数据监控。
管理员:刘国伟,电话:18663809725。
3、救护组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组长:王娜,电话:13656452276
成员:邢瑞敏、王兴梅。
4、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组长:张兴春,电话:13780982197
成员:邢建伟、刘惠乾。
5、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张雅萍,电话:18663801213
6、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组长:刘旭东,电话:15054555078
二、工作程序
1、一旦发生放射源恐怖袭击时,最早发现的员工应立即报告反恐怖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劝其中止犯。
2、如发生放射源反恐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市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且及时联系厂家,进行处置。
3、通讯联络组立即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按紧急报警按钮报。
4、警戒组立即组织业户和消费者疏散到安全地带,并维持秩序,等待警方前来支援处。
5、指挥中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启用《放射源反恐怖应急预案》。
6、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员工思想情绪,保护自身安全。
三、预防措施
1、人防
反恐怖指挥中心以按时组织救援小组进行放射源安全及反恐怖培训,增强救援小组的处置突发反恐怖事故的素质。放射源的使用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实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严格放射源检修、维修期间的巡逻守护;值守人员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2、物防
公司门口设置专门的门卫值班室,为值班人员配备警棍、电棒、手电筒等必要的防护器械,对放射源设备进行24小时的保卫值班制度,设有报警电话,厂区装有安全照明灯,厂区各个部门配置灭火器和消防栓,主要作用是阻挡和推迟罪犯作案。
3、技防
在放射源设备上方安装报警装置及监控设施,监控设施24小时由有效运转并由专人进行巡视,防治恐怖分子入侵、破坏、盗抢放射源。
4、放射源巡查
安装放射源的设备由张智茂、张兴春、台召磊三人实行每天8小时三班倒值守,值守人员交接班时填写交接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其中每一小时进行一次放射源巡查,按照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并确认签字。值守人员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四、应急措施
1、当放射源发生事故时,现场及到达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并稳、准、快的判断事故的形态及原因,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此来避免事故事态的扩大。
2、根据不同的放射源事故采取对应的措施。当发生泄漏、爆炸、损坏、丢失等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现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设备的事故点,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收集、密封、扑灭、追击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消除事故的危害,避免人员及物资等遭受长时间的辐射及相关的连带后果。
3、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及接触放射源的情况,要及时彻底的对参与人员进行检查,以消除由此引发的危害。在后期的事故处理中,要及时、全面、准确的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并完善与之相关的预防及保障安全的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4、强化事故预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规定检查、巡视及检验,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日常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杜绝因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事故。
5、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断的修订、完善相关的制度、硬件及预案等,并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等,以达到增长知识、增强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目的,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保障。
五、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由于放射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同,涉及的对象和引起的后果也不同。但不论何种类型的放射事故,处理时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控制或消除事故源,防止事故蔓延。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迅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源,封闭现场,防止事故危害蔓延和造成更大的事故。当同时涉及人员性命和贵重财产时,首先应抢救人员,而不是财产。
2、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即要减少经济损失,又要缩小影响,并减少辐射剂量。
3、放射事故无论大小,损失如何,都会给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和社会造成精神和心理影响。在处理放射事故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采取的措施和舆论宣传都要恰如其分,不应为了某一目的而操之过急,采取不慎重的行动。
4、尽量做好处理事故的剂量监测工作。做到合理达到的方位内尽量减少照射,参加事故处理的每个成员,不得接受应急照射限值的照射。
六、事故现场、重要设备及资料的保护
1、事故发生后,要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等。
2、事故现场的各种原始记录、档案性材料应妥善保存,作为事故调查的依据。
3、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切断并重新架设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电源,保护电气设备设施,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七、现场恢复
1、归置整理应急救护工作中使用的设备、设施,检查线路,恢复向事故现场送电。
2、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稳定职工情绪。
3、展开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恰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应急救援过程、事故调查分析,对员工进行教育。
4、清理事故现场的垃圾,建立事故档案。
第三章 附则
1、定期组织放射源反恐怖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2、定期组织放射源反恐怖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招远鹏洲电子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