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的稳定,确保学院安全,及时、妥善地处置恐怖袭击对学院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学院稳定,确保学院的正常秩序,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反恐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工作原则和目的
1、反恐怖工作原则: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
2、反恐怖工作目标:指导我校做好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电灾、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因事故灾难方引起的突发事件;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因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因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和突出事件:重大群众事件如罢课、集会、游行、示威等,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恐怖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和系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保卫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相关处置建议;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小组或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或反恐怖指挥部)的指示精神。
党政办:负责协调、综合、宣传和信访等有关工作。负责实训(办公)楼、网络机房的防恐怖袭击。
计财处:负责安排遭恐怖袭击破坏或因次生灾害毁坏的修复资金。
后勤处:负责配电房、水箱、水塔、水井等水源和食堂的日常监测和防恐怖袭击工作,提出紧急情况下的水源替代方案。
学工处:负责督促学生的日常防范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学生公寓、学生宿舍的防恐怖袭击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学楼的防恐怖袭击工作。
保卫处: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或恐怖袭击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系部:负责所管学生的反恐意识教育和训练。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
1、宣传有关大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各系部及班主任负责)
2、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后勤处负责)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教务处负责)
4、暴风、暴雨、暴雪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扶送工作。(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负责)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大风、暴雨、暴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后勤处负责)
6、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卫生室负责)
(二)因事故灾难方引起的突发事件
1、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应急预案
⑴切断电源。(后勤处负责)
⑵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立即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立即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保卫处负责)
⑶学校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各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指挥)
⑷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党政办、卫生室负责)
⑸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党政办负责)
2、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⑴强化平时教育,防患于未然。(各系部负责)
⑵阻止学生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班主任负责)
⑶各班组织学生群体性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向教育局请示、报告,并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⑷建立教师首见责任制,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执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并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⑸重大伤害事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党政办负责)
⑹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党政办、教务处负责)
⑺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相关班主任负责)
⑻妥然处理事故。(党政办负责)
3、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
⑴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后勤处负责)
⑵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各班班主任负责)
⑶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各系部负责)
(三)因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事件
1、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⑴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谁发现谁立即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⑵迅速与中心卫生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卫生室负责)
⑶由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情况迅速组织采取救护措施。(党政办负责)
⑷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食堂负责人送交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后勤处负责)
⑸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党政办负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任何人发现都必须马上报告。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⑴迅速将病人进行隔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救护小组成员带上口罩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卫生室及班主任负责)
⑵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迅速如实报告市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党政办负责)
⑶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教务处负责)
⑷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市局及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教导处负责)
⑸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因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和突出事件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后勤处、
保卫处负责)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保卫处负责)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保卫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学校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部门要完善现有通信系统,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二)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学校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保障本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五、工作要求
1、由于参与事件处置的部门多,指挥中要特别强调集中指挥和按级指挥。处置中,单位的各部门之间要协同关系密切配合,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的具体规格和要求,确保共同完成处置任务。
2、加强请示报告制度,按上级指令采取措施。
3、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掌握法律、政策尺度,防止激化矛盾。
4、整个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要坚持确保安全的原则,防止发生和避免新的危害出现。
5、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处理恐怖事件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