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工作应急总体预案
秦皇岛华润燃气公司 张国庆 张晓海
为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规范体系,提高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燃气运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反恐怖工作应急总体预案。
1总则
1.1基本原则
我公司反恐怖防范工作以“平安结合,单位落实”,“重点突出,防范为主”为原则。
“平战结合,单位落实”是指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要与日常生产实际相结合,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实现反恐怖防范工作常态化管理。
“重点突出,防范为主”是指根据目标的重要程度、危害性影响、标志性程度等指标,将防范目标进行分级管理,主动防范,超前防范,重点目标重点防范。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恐怖分子在我公司范围内或业务范围内实施的各类恐怖性破坏事件。包括:
1.2.1恐怖分子利用爆炸为主要手段攻击我公司重点部位及设施的;
1.2.2市区范围内发生恐怖性活动(如爆炸、劫持人质等),需要我公司配合切断现在周围区域燃气供应的。
1.3主要依据的翻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4应急工作分级
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三种状态下的反恐怖防范和应急响应等级逐级递增。
日常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出于日常性状态无涉恐预警信息、无恐怖袭击现实威胁、无“涉气”重大刑事案件及各类涉恐突发事件发生。
戒备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处于比较紧急状态,已掌握相关涉恐线索和信息,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反恐怖反防范工作。启动防范应急预案。
紧急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处于非常紧急状态,防范目标面临恐怖袭击现实威胁,具有发生重大恐怖突发性的现实可能,或者已经遭受恐怖袭击,已经发生重大涉恐突发性事件。踢动一级防范应急预案。
2防范等级划分
2.1本企业一级防范目标
(1)杜庄门站天然气接收站;
(2)重要燃气管线;
(3)气源储备功能场站;
(4)调度中心;
2.2本企业二级防范目标
(1)高压A调压站;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
(4)燃气运输车辆。
2.3三级防范目标
不属于一级、二级防范目标的经营及办公场所。
3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3.1公司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总指挥):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指挥):公司高层副职
成员:基层单位正职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恐怖防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武保处。
3.2反恐怖领导小组职责
3.2.1严格遵守《反恐怖主义法》,宣贯执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反恐怖主义防范与应急工作的意见》,依据燃气企业反恐怖主义工作特点,坚持以“平战结合,单位落实”,“重点突出,防范为主”的原则。确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3.2.2组织领导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三种状态下的反恐怖防范和应急响应等级逐级递增。
3.2.3领导加强反恐怖防范管理。完善人防措施、物防措施、技防措施,应达到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
3.2.4组织建立健全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的相关管理制度。
3.2.5组织制定完善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系统,包括总体预案、分类预案、专项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2.6组织建立防范目标基础档案。
3.2.7组织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3.2.8对违反《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对顶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3按照反恐怖防范的等级相应成立指挥部与各类行动组织,明确分工与职责,一旦确定为戒备状态、紧急状态等级,由下述人员、单位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履行职责(见表)。
对于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划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划分,如我们对总指挥的责任划分如下:
总指挥:
(1)确认和继续对紧急状况进行评估和重新分级;
(2)指挥全部应急行动来控制、减缓事故;
(3)决定通报外部机构、信息发布和请求外部援助;
(4)决定企业外公众防护性行动的建议;
(5)决定从现场撤离;
(6)决定紧急情况结束,决定恢复计划。
职位 |
责任单位、人员 |
职责 |
代理人 |
总指挥 |
总经理 |
事件应急行动的协调与决策 |
第一代理人;常务副总经理;第二代理人;安全、保卫副总经理 |
副总指挥 |
事件发生单位主管副总经理 |
应急操作与通讯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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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指挥 |
事件发生单位经理 |
具体应急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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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 |
调度中心主任、当班值班员 |
应急协调控制中心、信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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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安全处处长、武保处处长、保卫干事 |
应急行动技术支持、危险监控监督、主持事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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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支持 |
物资处 |
提供事先存储的应急设备器材,为紧急调拨、采购提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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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
法律专员 |
为应急行动、事故调查、保险理赔、信息发布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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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代表 |
党委工作职能处室 |
公众与媒体联系与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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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支持 |
公司工会 |
协调医疗救护、后勤、行政管理,伤亡人员医疗事项及家属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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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反恐力量组成
3.4.1一旦发生恐怖性事件,根据应急工作等级,公司反恐怖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公司的力量和资源,投入处置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明确备勤人员随时准备投入恐怖性事件处置工作。
3.4.2备勤人员组成如下:(共205人)
(1)储供分公司30人
(2)供应分公司30人
(3)营业管理分公司20人
(4)开发区营业分公司20人
(5)工程安装分公司20人
(6)山海关公司20人
(7)北戴河公司20人
(8)液化气分公司15人
(9)汽修厂15人
(10)北戴河新区分公司15人
3.4.3公司武保处随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恐怖性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迅速集合,明确任务,按领导小组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和岗位,投入处置工作。
4、一级防范措施预案
4.1人防措施
4.1.1在公司确定的一级防范目标单位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要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意志坚强;政治觉悟高、工作作风好;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符合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并经过反恐怖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4.1.2安保人员根据职责、任务不同配备对讲机、手电、望远镜、急救箱等器材。
4.1.3组织安保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演练。
4.1.4实行24小时值守,每班次安保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对防范目标进行巡视,忍者您填写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1.5场站实行分区管理和权限管理,不同区域设置门禁系统和相应的进入权限。
4.1.6对外来人员及进出防范场所的车辆实行审批和出入登记手续。对进入场站的外来人员须有企业具有相应权限的专门人员陪同,对外来车辆实行逐车安检。
4.1.7实行安保人员、生产人员联保机制,生产值班人员在正常工作巡视的同时进行定时、定路线、定内容安全巡查。
4.1.8对在册职工进行摸底调查,新入职员工要进行政治审查,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做好重点人员(精神状况异常、有反社会倾向、个人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教育、防范、监控工作,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消除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
4.2物防措施
4.2.1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需要配置围墙或护栏等实体防护装置。
4.2.2防范目标要设置车辆的防冲撞设施(阻车钉、阻车障)、防爆设施。
4.3技防措施
4.3.1设置周界报警系统、告警器系统、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备用电源灯技防措施。
4.3.2周界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时应采取有效地防爆措施,应符合GB50058。
4.3.3报警器基本要求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要采用有效地防爆措施,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
4.3.4紧急报警(求助)装置的安装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
4.3.5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选型、选址与安装要符合GB50348、GB50395的相关规定,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要符合GB50058的规定。
4.3.6视频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供电时间要满足摄像机和录像设备的正常工作24h的需要,入侵报警系统备用电源供电时间要满足正常工作48h的需要。
4.3.7对重点区域内的IT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进行封网管理,禁止随意进行系统改造和升级活动。
5二级防范措施预案
5.1人防措施
5.1.1配备专兼职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按照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防范目标进行巡视,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1.2实行安保人员、生产人员联保机制,生产值班人员在正常巡视的同时进行定时、定线路、定内容安全巡查。
5.1.3对外来人员及进出防范场所的车辆实行审批和出入登记手续。
5.1.4对燃气运输车辆要配合相关资格的专职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车辆进入场站要逐车实行安全检查。
5.1.5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参加反恐演练及专业培训。
5.2物防措施
5.2.1根据实际配置围墙或栅栏等实体防护装置。
5.2.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阻车障等防冲撞设施。
5.3技防措施
5.3.1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3.2对燃气运输车辆加装卫星定位系统。
6非常态防范措施
重要时期的特殊防范要在落实常态防范的基础上,采取更为严格的非常态防范管理措施。
6.1在重要时期,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沟通各类涉恐信息,并加强警企之间的信息联络工作。
6.2对二级及以上的防范目标增配巡查人员,并增加巡查频次。
6.3对二级及以上防范目标以及以及其他重要场所进一步严格出入口安全检查。
6.4开展重要时期的反恐怖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防恐反恐意识。
6.5对二级及以上防范目标的场站区实行封闭管理。
6.6组织检查本单位所有反恐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预案建设
7.1制定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预案系统。包括总体预案、分类预案、专项预案。各预案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应急指挥组织体系(体现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下,分级相应协调联动)、应急演练机制、应急响应启动-调整-接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卫生医疗机制、奖惩机制等。
7.2应急装备
7.2.1建立应急装备库,并将装备库清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2.2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维护和保护。
7.3应急演练
7.3.1定期组织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7.3.2在场站区周边设置紧急集合点,场站区内的应急人员接到紧急集合指令,应能在10分钟内在指定地点完成集合。
7.4应急响应
7.4.1发生恐怖袭击时间后,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7.4.2发现异常情况或得到恐怖袭击的信息,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报送视保密级别采用不同方式,不涉密的,直接采用电话或传真报告。
7.4.3事发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视事态的性质和程度,做出预防和处置的措施和建议,并进入相应的防范级别。
7.4.4发生恐怖袭击时间后,接受燃气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7.4.5恐怖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与有关应急部门合作,收集、提供相关建议和信息;
(2)执行现场营救救援任务;
(3)有序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并撤离到安全区域;
(4)救援受伤人员和联系寻找失踪人员;
(5)将事件的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救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6)事件后的现场清理。
7.5我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员工都有参加反恐抢险救援的义务,发生恐怖事件后,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部门对人员、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直接调配和使用。
7.6事后处理
7.6.1应急处理结束后,公司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对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防止产生新的事故灾害。
7.6.2配合事发地、事发场所人员的安抚安置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间接影响和经济损失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和评估,在排查隐患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反恐怖防范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