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事故救援技术


    铁路运输事故救援包括事故调查处理与救护救援两部分。  

    1.事故调查处理  

    (1)、行车事故的分类等级。按照行车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2)、事故报告程序。在区间发生事故时,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司机)、立即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如不可能,则报告最近车站值班员,转报铁路列车调度员。在站内或段管线内发生事故时,由站、段长直接报告铁路局调度员。  

    (3)、事故调查程序。根据事故性质组成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机构,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安监部门负责勘察现场和事故调查,工务部门绘制现场示意图,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勘察现场、调查取证。例如,线路遭到破坏,则对事故地点前后各100m线路质量进行测量,对事故关系人员分别调查,检查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填写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初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4)、事故责任判定的基本原则。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 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判定,报铁道部审查批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判定,并报告铁道部备案;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调查判定。  

    (5)、主要行车设备破损鉴定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方法。行车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系指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信息系统、给水、供电等技术设备损失费用及事故救援、伤亡人员处理费用。设备报废时,按报废设备账面价值减除折旧及残值计算;破损的设备按修复费用计算。  

    (6)、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编写原则。发生重大、大事故的基层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向铁路局提出重大、大事故报告,铁路局接到基层单位重大、大事故报告后7日内报送铁道部重大、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险性事故发生后,由主要责任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向铁路局提出事故处理报告。于7日内公布处理结果。一般事故发生后,基层单位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向铁路局报告。由有任免权的单位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于5日内处理完毕。  

    2.事故救护救援  

    1)、事故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方法  

    铁路运输事故救援的基本原则是,以最短的时间起复机车车辆,修复线路,保证铁路正线、车站咽喉道岔的迅速开通,使铁路运输畅通,减少事故对整个铁路运输的干扰和影响,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事故救援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行车事故救援实行单一指挥,以救援列车主任或救援队长为事故救援起复指挥人,由指挥人统一组织实施救援起复方案,明确分工,迅速实施;对事故地段设备复旧工作同步实施,事故起复一处,线路、信号等必须立即修复一处;对机车车辆的复旧,以开通线路为前提,应先行清出线路,抢通线路,随后组织复旧。在救援列车进入事故地点之前,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救护伤员,移开其他机车车辆,清出线路等前期工作,为救援列车进入现场提供条件。  

    2)、应急处理的基本措施  

    以迅速开通线路为前提,对有条件开通便线行车的,要先期迅速组织拨接便线,改道开通;对少量机车车辆脱轨的,应及时组织机车自救,或组织救援队利用救援起复设备起复,将事故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救援列车等主要事故救援设备的工作原理  

    救援列车应编组成出动时不需改编的完整车列并配备一定的人员、器材,经常保持完备状态,随时准备出动。轨道起重机应置于救援列车的一端。轨道起重机是以柴油机为动力的起吊设备,起吊吨位从60t至160t不等,具体作用是将脱轨、颠覆的机车、车辆吊起复位。复轨器是事故救援的基本器具,一般用铸钢制造,其特殊的形状可使脱轨车辆在牵引机等设备的牵拉下,车轮由地面沿复轨器斜坡面滚动升高至钢轨顶部复轨。液压破切设备也是救援列车的基本设备之一。其工作原理是由电动机带动液压泵,产生高压油,驱动液压剪,剪开破损变形的机车、车辆钢板或钢梁,救出被困的受伤人员。柴油发电机组的作用是,在无外接电源的事故现场向各种救援机具提供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