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系统是针对于人员的疏散、逃生要求而设计的,因而在进行应急照明电气设计时要处处注重消防安全要求,从电源控制线路方式和灯具控制方式两方面着手,严格区分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的线路、配电箱及其他相关配置,保证应急照明线路的安全可靠性。
(1)消防应急照明电源控制方式。在火灾事故中,正常照明电源的切断方式有内部全切和局部分区切断方式。与此相对应,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启动方式亦有全部启动和部分启动方式。一般电网备用电源的启动与消防动力电源动作一致,但应与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综合考虑,以保证消防应急照明的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控制方式。集中供电式灯具(无论持续或非持续运行)和组合式应急灯应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控制区域,不宜跨越分区,同时应与正常照明部分分别控制与保护。无论采用何种电源供电方式,持续性和非持续性灯具附近(或其本身)都不可设有闭锁应急照明灯断电启动的开关及装置和可以关断应急照明状态的任何开关,这一点至关重要。许多建筑为生活便利,在应急照明线路上随意设置各种功能的开关或节电器,虽然设计和施工都符合要求,但只要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则应急照明系统就形同虚设,留下了安全隐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功能也极为重要。这里只关注火灾情况下消防电源工作和非消防电源切除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多种多样,建筑规模大小不一,系统规模也大小不等,工程设计内容差距很大。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规模、被保护对象的性质、火灾探测区域的划分和消防管理机构的组织等来确定,但在消防控制联动功能中,非消防电源切除功能必不可少,它是为了保证消防用电负荷,降低非消防电源电气线路在火灾时短路或对消防电源线路造成短路等不良影响,同时接通持续性或非持续性应急照明,以利人员疏散、逃生。
综上所述,应急照明系统在火灾时能否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细心分析、认真检查,找出问题的关键,以利于火灾事故时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逃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