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
1、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地理位置、所处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等;
2、当地气候(气象)特征,降雨量及暴雨期等;
3、救援力量及装备;
4、其他。
(二)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1、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体等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用量,列出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堆放等)、最大容量及日常储量,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的平面布置图,雨水或污水收集管网图等;
3、污染物的产生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企业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5、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运输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等;
(三)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调查
1、周边区域50米、100米、500米,1公里、3公里、5公里等常在人数;居民点、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社会关注区的名称、联系方式、与单位的距离和方位图;周边企业基本情况;
2、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排放到水体及执行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标准;
3、周边区域道路情况;
4、区域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5、其他周边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四)环境保护目标潜在的危险性分析
基本方法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二、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
成立指挥中心。
(二)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现场指挥人。
(三)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上报及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9、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0、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11、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12、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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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报告与通报
(一)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二)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
(三)事故报告内容;
(四)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五)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
(六)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七)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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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一)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二)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三)应急过程中工艺生产过程中所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四)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五)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六)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七)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八)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处理措施;
五、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一)救援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二)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三)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五)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六)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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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人员出现受伤时,现场急救的有关方法;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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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一)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二)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三)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四)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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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事故现场的恢复和善后
(一)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
(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环境监测;
(三)应急终止的条件;
(四)事故后的生态环境措施;
(五)应急终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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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二)环境应急设备维护、保养;
(三)应急评价过程;
(四)事故原因的调查;
(五)环境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
(六)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七)事故损失调查和责任认定;
(八)善后处置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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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应急保障
主要指通讯、防护、消防和车辆等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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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应急培训计划
(一)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二)员工基本培训、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外部培训;
(三)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特别培训;
(四)外部公众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及培训;
(五)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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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演练计划
(一)演练准备;
(二)演练范围与频次;
(三)演练组织;
(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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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一)内部评审;
(二)外部评审;
(三)发布的时间、送抄部门、企业、居民区等。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以“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核心,紧紧围绕确保环境安全、遏制重大突发环境事故为中心,全面排查整改环境污染隐患,积极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年共处置突发事件5起,由于处置及时、措施有力,均未造成大的影响,有效保障了群众环境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情况
2008年我局直接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共5起,分别是“3.21太钢集团焦化厂拆除洗苯塔发生火灾”、“3.30大同市广灵县壶流河跨省界水污染事件”、“4.26孝义市孟南庄煤矿抽排废井水污染灵石县英武乡赵家庄河”、“忻州市阳韩公路神池段煤焦油泄漏污染事件”、“太原市北方兴安化工厂贮酸罐崩裂造成混酸泄漏事件”,按突发环境事件原因分类,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2起,占总数的40 %;因偷排漏排人为原因2起,占总数的40%;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占总数的20%。
?综合分析2008年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仍呈多发趋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得到一定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有所下降。受下半年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停产、限产率较高,污染源有所控制,但潜在危害、污染隐患仍不容忽视。
二、应急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
1、加强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在全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环保部门应急预案启动迅速、报告及时准确,为事故处置赢得了宝贵时间,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省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应急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应急工作。刘向东局长多次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就应急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并多次亲自指挥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理。各地市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上下初步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环境应急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应急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2008年初开始,以提高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为重点,结合全省实际,开展了全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省局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在制定预案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推动各县市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了基层环保部门环境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三是加快重点企业、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风险评价工作,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将应急工作纳入到这些单位的日常管理,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
3、努力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作为全省环境应急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处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同时,强化应急专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拟筹备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环境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今年6月,朔州市政府决定由朔州市环保局牵头与公安消防支队整合资源,成立了“朔州市突发环境事件指挥中心”,成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部门联动机制的创新之举,在全国都形成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4、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报刊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应急处置的各种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同时,组织编印了《危险化学品环境应急手册》5000余册向全省发放,形成全系统、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良好局面,增强公众的环境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并减少损失,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5、指导环境预案的实战演练
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今年以来,全省围绕奥运空气质量保障严峻的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运城、朔州、太原、临汾等重点市开展了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我局应急管理的指挥决策、协调反应、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在实战中经受了考验。
三、存在问题
在取得了较大幅度进步的同时,环境应急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建成投产,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这些企业由于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存在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环境应急工作尚未设立专职机构,应急专业人员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应急处置人员专业知识的短缺,将直接影响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效果和进程;
三是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现代化的应急指挥、预警、监控手段未得到有效应用,应急能力十分薄弱。
四、工作建议
针对环境应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的法规体系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监管,严把车辆审验关,严禁改装车辆、无证车辆违法营运,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高发态势;
2、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抓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发布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宣传。从典型案例入手,综合分析评估,加强预案演练,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3、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快专职环境应急机构的组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专家队伍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4、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和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环境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以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实行多网整合,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同时,抓好环境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制定环境应急规范性文件,出台加强环境应急、保障环境安全的政策,形成环境应急配套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