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事故原因
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例如没有按照建筑市场的规定办理建筑施工手续,照样施工,存在监管盲区等等。
②安全技术规范在于施工中得不到落实。许多事故是因为没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的。
③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④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
⑤还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搞挂靠卖牌子。
⑥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当前,很多工程项目不论具有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
2.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
①存在于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重大危险源。
②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等)、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桩(井)、基坑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③高度大于2m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④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⑤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⑥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⑦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工程建设事故的抢险
①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②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③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