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因:
1. 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桩孔开挖等土石方施工、模板支撑、搭设脚手架、搭设临时建筑物及制作钢筋笼等作业过程中,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
3. 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4. 土方开挖渣土堆置距离、高度不符合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防范措施:
1. 认真学习标准、规范,按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 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经费投入,认真加强安全防护;
3.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4.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克服习惯性违章。
应急处置:
1. 抢救受伤害者,若自身力量不够,应向外部请求支援;
2. 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 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 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