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初探


        省安全监管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应急救援部门联动机制”。应急协调联动不是简单地把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能部门与有关组织调集在一起,也不是简单地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展开救援,而是具有特定内涵、规范、方法和途径的,需要缜密计划和有效组织的周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目前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很少,政府公开的有关危机协调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也极为有限。协调联动机制的研究成果只是分散在国内有关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成果里。
        笔者认为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趋势,各地市建立一套稳定高效、覆盖面广、目标一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已迫在眉睫。建立这样的机制,须从机构和制度上给予规范,全面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力量。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可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军分区司令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急救中心、市应急救援支队(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日报社、电视台、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电业局、市天然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和各大中央驻地、省属企业等单位。
        建立“5套制度”,即: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可以通过工作总结会、工作部署会、电视电话会、座谈会、研讨会或现场会等形式召开,每次会议应明确主题和具体内容。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研究全市在贯彻执行应急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表彰、奖励应急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应急救援年度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由应急联动机制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和区县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主题是总结讲评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救援年度演练制度。每年由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应急演练。理顺各项职能,协调任务分工,锻炼救援队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制度。每个成员单位都确定一名应急信息收集员,定期上报应急救援信息,应急救援机制委员会通过收集信息、分析数据,随时掌握最简单高效的救援信息,随时准备进行事故救援,将事故的危害降到最小,将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到最强。应急救援队和基地维护制度。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委员会需要根据全市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间断的协调企业做好救援队和救援基地,以期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还要根据需求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成立“8个小组”,即:事故处理组。负责掌握现场险情、灾情,严格贯彻落实应急委员会主任的战略决策,有效发挥救援队和救援基地的作用,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救援专家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准确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随时针对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研究。现场警备组。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救援各单位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应急委员会的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维护现场正常秩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宣传报导组。组织各新闻单位、媒体赶赴现场进行正面宣传报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发布实时新闻。公共保障组。按各自应急救援现场职责工作,完成应急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保证事故现场周边的居民、单位能够正常的生产、生活。后勤支援组。保证救援部门和人员的饮食、饮水和各项物资供应;按应急委员会的部署,向事故现场调运救援物资。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报告书。善后处理组。负责妥善安置受伤、死亡人员及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一支运行高效、政令畅通、持续改善的“5套制度、8个小组”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队伍,有利于形成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可以使各部门、各组织在处置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