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追尾事故,却因为牵扯到环境安全而引发一座城市的紧张,一次操作失误却引发广大群众的恐慌。
大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成因是什么?发展态势如何?如何做好环境应急工作?记者日前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要负责人。
切实把环境安全保障摆上更重要位置
据统计,2010年,环境保护部成功调度处置了156起突发环境事件。今年上半年,共调度处置59起突发环境事件,下半年截至11月底,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共40起。
这组数据显示,当前一个时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总数呈下降趋势,特别是自9月以来,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据介绍,“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了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强调要切实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周生贤部长对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所做的部署,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相继组织了环境应急预案检查和演习。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及危险化学品、沿海企业陆源溢油污染和尾矿库等环境风险大排查活动。
今年7月28日,由环境保护部应急办组织编制的《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发布实施,从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角度,系统阐述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如何做、怎么做等问题。
9月14日,环境保护部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分析和总结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10月13日,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在山西省朔州市共同召开了全国环保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交流会。
11月15日,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在京召开了国际环境应急管理经验交流暨阿佩尔(APELL)25周年纪念会议。
一系列措施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事故高发究竟为何?
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处于高发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阶段性特征,也是环境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介绍说,主要来自3个方面的威胁:一是部分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潜在风险突出;二是事件发生的诱因复杂,导致预警防范比较困难;三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企业违法排污、放松环境风险管理导致的突发事件不断出现。
据了解,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重点流域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非常突出,不少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人口集中居住区较近,形成了潜在的环境隐患。
同时,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也引发了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持续上升。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底,环境保护部共直接接报处置类似事件62起。暴雨、洪水、地震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也引发了次生环境事件。
田为勇说,从深层次看,在我国当前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根源。
他介绍说,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5000美元时,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我国2010年人均GDP已达到4682美元,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重化工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行业企业的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比较突出,历史积累的环境问题还未完全解决,新的污染问题又不断产生。
田为勇表示,只有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相融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的态势。
保障环境安全有哪些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有力应对了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次生环境问题,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的环境安全。
但由于起步较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环境应急管理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方面。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比较普遍,没有把环境应急管理摆到突出的位置,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防控措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投入不足。
今年6月4日发生的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被有关专家鉴定为由于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事故发生后,建德市消防部门为尽快疏通交通,使用大量消防水冲洗现场,未考虑到消防水流入新安江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致使事态扩大。
同时,由于缺乏联动机制,事故发生50分钟后,建德市环保局才接到有关部门报告,虽立即赶到现场,但已有大量污水入江。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应急工作亟待改善的方面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用性差,预案演练实战性不强、频次不够;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中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缺失,环境应急法律依据不足;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部门间应急管理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社会应急动员机制、社会舆情监控引导机制等尚待建立健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解释说,目前我国防范和处置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尚有不足。一些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突发环境事件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置水平亟待提高,装备配备不齐全、不配套,尚未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平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数量严重不足。
挑战之下机遇在哪儿?未来几年路在何方?
"十二五"时期将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大有可为的5年。田为勇表示,预防优先、有急必应、全过程管理渐成共识,环境应急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机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应急管理成为环境保护这一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防范环境风险成为《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重特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应急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可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有力政策支持。"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将重点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开展全国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
据介绍,"十二五"末,我国将初步建立完备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环境应急能力极大提升,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突发环境事件高发势头基本遏制,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