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处理方案


本指导方案根据消防系统火警处理的方法实施,消防管理、补救人员要根据火灾发生的楼层方位被燃烧物质的属性、天气状况、起火时的人员分布情况,灵活掌握,机动处理。
        1、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做到报警准确,通讯畅通,灭火方案无误,实施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报警程序:消防中心值班发现消防系统报警信号或火警报告后(尤其是消火栓及喷淋系统报警)立即通报消防值勤人员和保安员迅速赶住报警处或火险地,查证报警原因同时报告消防治安主管,查证人员在确认火灾后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同时就地采取灭火器措施:
        (1)就地使用灭火器材进行补救。
        (2)赶来人员一起组织补救。
        3、消防中心根据火灾情况,紧急报告有关领导,报告火情,必要时立即向“119”报警,报警语:“我们是XX路XX号,现在XX地方位置发生火灾,请求灭火。”并记录报警时间。
        4、灭火指挥系统主要指挥员到位后,以总指挥为核心组成救火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并根据火情迅速指定救火方案,调配人员,组织实施。
        在灭火自救期间,总指挥有绝对的指挥权,消防队到现场后,向消防队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队长组织灭火。
        5、火灾扑火后必须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基本查清起因后,方可清理火灾现场。在此期间,义务消防队员必须保护好现场,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