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在科学实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事故预防和紧急处理的有效手段,愈来愈引起各个行业的重视,尤其是象煤炭企业等高危行业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自己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一定程度上为事故发生后如何紧急处理提供了方法和依据。不久前,山东新矿集团救护大队参加了某矿防水患预案演练,该矿为矿工安置的逃生铁架等通道设施,连平时训练有素的救护队员攀爬起来都倍感困难,尽最大努力也需要2个小时左右,何况工作在井下各个采掘面上的矿工?在为该矿以人为本、高度负责,检验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科学,从而加以整改的态度和做法抱以首肯的同时,也启示我们在日常制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该做到“四重”。

重在实际可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指导如何处理的预定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切合实际,只有切合了实际才可能在事故紧急处理上做到有条不紊。这就要求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必须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制定,坚决杜绝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办理各种许可证的需要,空谈理论,照抄其它企业的预案,而忽视或者无视事故预案可操作性的做法。

重在演练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实践去检验,而实践最好的方法是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的预案演练也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不嫌麻烦、不怕停工、不怕花钱,统筹兼顾,积极多方位地进行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坚决杜绝不组织演练,或者象征性地演示一下的现象。

重在行动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经过演练可行后,从领导干部到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做到心知肚明,以便事故发生后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能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预案学习纳入日常安全培训内容,把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不能把事故应急预案挂在墙上,锁在柜中。

重在修订完善。事物随时都在变化,包括装置、人员、生产条件等等,随着它们的变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应随着重新修订完善。这就需要企业不断适应安全生产新情况,研究分析新问题,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不断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摒弃那种制定一次预案便一劳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补充,发现的问题也不修改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