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抢等案件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民爆物品储存库存储的雷管和炸药等都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丢失等意外事件,无论用于非法爆破作业还是实施爆炸犯罪,都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为了做好当公司民爆物品被盗、被抢或丢失等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迅速、依法妥善地进行处置,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和人员财产损失,现根据国家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原因:
⑴不法分子砸防盗门窗入室偷盗。
⑵在装卸、领用过程中遭遇不法分子抢劫。
⑶在领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丢失。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仓库主管领导
成员:当班值守人员和库管员
2.2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⑴组织编制民爆物品盗、抢案件及丢失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所编的预案要确保有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⑵每半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使得每位值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报警和现场处置的要领及技能。
⑶组织抓好储存库值守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⑷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密切联系,当发生案(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公安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⑸协助公安部门对案(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⑹发生案件后,立即启动专项处置预案,按预案的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处置,并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⑺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案(事)件发展及现场处置的进展情况。
⑻案(事)件结束后,在公安部门的同意下,宣布民爆物品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尽快组织恢复民爆物品储存库的现场和设备、设施。
3.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⑴发生被盗、被抢和丢失等意外事件后,当班人员应及时向安保部领导或公司领导报告;并立即启动公安“110”紧急报警系统。
⑵仓库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⑶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奔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⑴如遭遇不法分子砸防盗门窗入室偷盗时,值守人员或库管员应第一时间按下紧急报警的按键,向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冶山派出所和公司专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⑵如发生周界报警,值守人员应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并将现场情况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如有不法入侵者,值守人员应第一时间按下紧急报警按键向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
⑶如发生入侵报警,值守人员应第一时间携带自卫器具到报警现场,掌握动态,查明原因。
⑷值守人员在巡更时,歹徒持有杀伤性武器劫持人质时,值守人员应保持冷静,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拖延时间,见机行事,适机报警。
⑸如发生暴力抢劫事件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歹徒发生正面冲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人的相貌,衣着打扮、年龄、身高等基本特征,如有犯罪车辆,应记住车牌号或车型、车身颜色,便于公安机关追查和处置。
⑹如持枪抢劫歹徒不能得逞想逃跑时,值守人员应避免冒然追击,尽可能减少损失,防止发生伤亡事件。
⑺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值守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司医院急救电话(急救电话:70968)。
4.注意事项
⑴值守人员和库管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人员进出手续。
⑵当在库区附近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时,值守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⑶为防止不法分子尾随入库车辆作案,严禁可疑人员靠近库区。
⑷定期检测报警系统和防盗门窗、自卫器具的性能,警铃就是命令,每次报警铃响,值守人员都必须当作是真的案发报警。
⑸上岗时,接班人员要首先查看库房的防盗门窗和报警、视频监控等各种技术防范装置,如发现异常迹象,应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⑹库房民用爆炸物品在出、入库时,一名值守人员要携带自卫器具在库房门口警卫,另一名值守人员在值班室外,要提高警惕,随时留意周边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并采取措施,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⑺如发生爆破器材被盗、被抢、丢失事件,值守人员、库管员第一时间要报警,然后保护好现场,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
⑻值守人员、库管员要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记录保存不少于二年。
⑼值守人员、库管员要熟记当地公安部门部门的报警电话,熟练掌握和运用民爆物品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