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体系应把握的原则


     地方应急救援建设应定位在“指挥有力、反应迅速”上。笔者认为,完善、高效的地方应急救援体系应当由三个系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技术装备保障系统、政策预案支持系统。
     一、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各应急救援组织需要一个综合指挥机构来协调,因此,各地方政府应设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域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技术装备保障系统
     技术装备保障系统应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系统、运输保障系统、抢救装备保障系统。其中,信息通讯保障系统应当由计算机骨干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无线移动数据传输系统、有线通讯系统、车辆定位系统、图像监控极大屏幕显示系统、语音记录系统、卫星现场图像实时传送系统、专家库系统、指挥中心安全系统、无人职守的机房集中监控系统共14个子系统构成。
     三、政策预案支持系统
     与地方应急救援体系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分为3个层次:一是由政府颁布的规章,二是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法令、规定和应急救援预案,三是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

      把握三个原则
      地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需资金量大,建设工期长。要想在全国范围内短时间投入大量资金来建成所有地方应急救援体系,是不可能的。各地方应在建设中本着科学的态度,始终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拓宽思路、多方筹措的原则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