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支持保障系统的内容


  1.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中心

  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行动快速又有序、有效地进行。 

  (2)应急救援专家组

  对城市潜在重大危险的评估、应急资源的配备、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应急力量的重新调整和布署、个人防护、公众疏散、抢险、监测、清消、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起着重要的参谋作用。 

  (3)医疗救治机构

  通常由医院、急救中心和军队医院组成,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转送医院治疗进行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 

  (4)消防与抢险

  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专业抢险队、有关工程建筑公司组织的工程抢险队、军队防化兵和工程兵等组成。职责是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 

  (5)监测组织

  主要由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军队防化侦察分队、气象部门等组成,负责迅速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范围及危害性质,监测空气、水、食物、设备(施)的污染情况,以及气象监测等。 

  (6)公众疏散组织

  主要由公安、民政部门和街道居民组织抽调力量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工厂、学校中的骨干力量参加,或请求军队支援。根据现场指挥部发布的警报和防护措施,指导部分高层住宅居民实施隐蔽;引导必须撤离的居民有秩序地撤至安全区或安置区,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引导受污染的人员前往洗消去污点;维护安全区或安置区内的秩序和治安。 

  (7)警戒与治安组织

  通常由公安部门、武警、军队、联防等组成。负责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及时疏散交通阻塞;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8)洗消去污组织

  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伍、环卫队伍、军队防化部队组成。其主要职责有:开设洗消站(点),对受污染的人员或设备、器材等进行消毒;组织地面洗消队实施地面消毒,开辟通道或对建筑物表面进行消毒,临时组成喷雾分队降低有毒有害物的空气浓度,减少扩散范围。 

  (9)后勤保障组织

  主要涉及计划部门、交通部门、电力、通讯、市政、民政部门、物资供应企业等,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以及生活、医药等的后勤保障。 

  (10)信息发布中心

  主要由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组成。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以及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等。 

  2.支持保障系统的内容 

  (1)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明确应急救援的方针与原则,规定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划分响应级别、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资源和经费保障、索赔和补偿、法律责任等。 

  (2)通讯系统

  保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中救援组织内部,以及内部与外部之间通畅的通讯网络。 

  (3)警报系统

  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人群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准确传达事故信息和防护措施。 

  (4)技术与信息支持系统

  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开发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群和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和技术支持。 

  (5)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公众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如应急救援政策、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为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