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06年1月29日,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一家钾矿发生火灾,72名矿工被困井下一天多后,被全部解救。从事故发生后的营救过程看,矿工日常经过严格的安全生产培训是这次成功获救的一个原因,而政府和矿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不断运用和改善如“特别隔离室”等高科技设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则是这起事故成功救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可以说应急救援起到了挽救生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吸取国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逐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位一体”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整合应急资源,组织各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7年12月3日,河北承德市兴隆县肖军铁金矿(非法生产)冒顶事故,11名被困矿工经救援全部获救;2007年12月11日,安徽繁昌县阳冲铁矿冒顶事故,7人被困,经专业救援队伍施救,6人获救;2003年2月22日,山东烟台市龙口港附近,“辽旅渡7”轮遇险,82人随时可能沉海,当地政府紧急启动海上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成功解救了78人,这是“建国以来海上搜救工作最成功的一次”。一系列成功救援案例表明,建立一套反应迅速、运行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可以将事故局部化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国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对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安全发展”,就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是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社会稳定、安全发展的保证,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意识决定行动,思想认识是行动的指南,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认识不到位,抱有侥幸心理,寄希望于不发生事故,缺乏防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对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灾难的能力,防范和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积极性不高,片面的理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就是建一支队伍或成立一个挂名的应急机构,因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不能落实到实处,具体表现在:有的部门、企业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有的虽有预案;但没有专门的应急机构;有的应急预案从未演练过,成为一纸空文!

二、缺乏政府统一的应急指挥和管理机构。

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很不平衡,国家和部分省已建立了应急指挥和管理机构,但部分省和大部分市、县尚未建立建立或仅是挂名机构,自上而下呈现“倒三角”的特点。而现有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力量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各部门、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封闭的应急体系,应急资源的组织、协调、指挥基本上局限于各自领域,政府与部门、部门与企业应急机构间缺乏统一和协调,往往在应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时,因信息沟通不畅、联动性差、反应滞后、反应资源调配不及时、协同作战能力弱而不能发挥整体救援能力,影响应急救援的效果。

三、应急预案内容可行性差,缺乏必要的演练。

目前,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如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一系列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企业也相继建立了现场处置预案,但政府及相关部门大都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指导、管理,各种应急预案存在诸多问题:如不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案要素不全;预案内容、处置程序和方案繁琐难懂;职责、分工不清;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的衔接性不够;部分企业尚未编制预案等。政府及部门出于行政经费的考虑、企业担心影响生产经营或增加经营成本,在编制预案后都不能结合当地、企业自身可能发生的事故,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预案演练,走过场,搞形式,针对性不强,甚至纸上谈兵,达不到演练的目的,也不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据调查,2007年度某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教训一次演练,340多家矿山企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不到十家,覆盖面远远没有达到要求。

四、安全投入不足,应急队伍建设滞后部分。

地方地方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无应急指挥机构、无专业应急队伍、无应急专项资金,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严重不足,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当地的应急救援能力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贻误了最佳救援时机;而企业出于追求更多的效益,降低成本的目的,大多数企业在应急救援方面没有专项投入,既不建队伍,,也不准备应急救援装备,更不加强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使企业自救能力严重不足。某市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众多,有近千户企业,但应急投入严重不足,技术装备落后,队伍建设滞后,至今无一支专业救援队伍,现有的救援力量基本上都是兼职的,无经费、无经验、无装备,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实战能力弱,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救援力量薄弱,远不能适应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

五、应急宣传教育不到位。

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在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有效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救、互救安全知识和现场逃生能力,安全防护装备不全,“三违”现象严重,造成了大量的隐患和事故。三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急指挥和管理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现场处置能力差,实战经验少,这些都制约着应急救援工作的成效。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2008年上半年有七起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由最初涉险7人,最终导致29人死亡、14人受伤,教训极其深刻。

建议当前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应急管理的认识。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一整套完善的政府应急预案体系,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要明确政府各部门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落实施救人员、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各司其职、各就各位、协同作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要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问责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应急体系建设,尽快建立起体制顺畅、职责明确、精简高能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资金“五落实”。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现有的各种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等资源状况,尽快建立省、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资源,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体系;加快建立应急救援省、市、县三级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建立连接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救援队伍的双向信息传输网络,并与国家专网相连接;分类逐级组建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组织专家参与事故救援,指导、协助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救援方案,搞好救援组织工作,使救援工作科学、有序、有力。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按照要求,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模拟演练,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为规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的效果,政府首先要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预案编制培训工作,及时交流预案编制工作经验;其次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和隐患分布情况,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督促有关部门、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要通过演练,一方面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救援体系,熟悉应急救援方法,掌握应急救援工具、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演练来解决企业内部门之间以及企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等问题,检验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和正确性,并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修改、完善,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序运转,减少因盲目施救扩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针对应急救援队伍目前的现状,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各级政府尽快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预案,锻炼队伍;为本地区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于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垫付资金。

二是根据产业布局、危险源分布和交通、地理条件,加快各类救援基地、区域性专业性骨干救援队伍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专业性骨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区域救援能力;依托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骨干救援力量,在一些危险性大的特殊行业或领域建立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对专业性较强、地方难以有效应对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增援,同时国家、省一级要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大功率水泵、生命探测仪、化救车、检测车、多功能抢救床、GPS定位系统、防化洗消车、灭火机器人、防化服等。要加强市、县(市、区)基层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尽可能以现有的企业救援队伍为基础,补充装备,扩展技能,建设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其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施救,为外来救援争取时间,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三是推动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训练和实战演练,组织指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对服务范围内企业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引导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申报、监控等工作,使之熟悉各类企业的安全状况,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四是解决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问题。建议对国家级区域专业救援队伍,其工资、福利应由国家财政全额供给;对地方专、兼职救援队伍经费问题可采取国家专款拨一点、地方财政配套补一点、企业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一点的方法予以保证。同时为所有的专、兼职救援队伍人员购买高额保险,以解决救援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是大力培养和选拔应急救援志愿者,发挥社会应急资源的重要作用。现有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中专、兼职救援人员很少,救援力量单薄。应当吸取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经验,把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视为应急救援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救援中主要依赖成千上万的训练有素的志愿者,积极发挥应急救援志愿者的作用。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大力培养和选拔应急救援志愿者,对所有的志愿者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各种救援技能,取得相应的资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救援装备,这样,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志愿者就可以弥补专、兼职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四、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应急救援预案是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提高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要及时对典型事故和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灾难来临时“时间就是生命”,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谁生存的机会就大。要把群众自救互救为内容的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加强对从业人员及每个公民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要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其掌握常见的事故自救互救方法,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