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为了防范石油天然气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妥善处理事故,避免出现类似重庆开县“12·23”特大恶性井喷事故,有关地方政府应建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专项应急预案。
政府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过程可分为下面六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编制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靠某一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政府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城市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
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政府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下属行政区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化工、、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
(一) 危险辨识
危险辨识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辨识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危险辨识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
1. 危险识别
政府预案编制小组要深入石油企业实际了解相关情况,特别是要考察钻井、采油的作业场所,炸药库、放射源车、储罐区、油库、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现场情况,同时,还要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掌握石油天然气的主要成分及危害性。。同时,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不利影响,分析人群分布、消防、医疗、交通运输等情况,将潜在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危险分析的对象。
政府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应急救援的危险辨识应以以下事故类型为重点:
(1) 井喷失控引发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2) 易燃易爆介质储罐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3) 易燃易爆介质储罐物理爆炸事故。
(4) 物探作业用炸药爆炸事故。
(5) 测井作业用放射源被盗、丢失等事故。
上述事故,一旦发生,往住会对作业区域的社会居民、建筑物、公共设施等产生重大影响,仅仅依靠企业的力量,难以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与企业共同进行救援。
2. 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
① 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如地形、交通、风向等)。
② 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
③ 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水、食物、电、医疗)和运输线路。
④ 可能的环境影响。
(二)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事故或灾害发生时,对城市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坏的情况进行分析。
风险分析应得出以下结论:
(1) 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如洪涝)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
(2) 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
(3) 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
(4) 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要做到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一般不必过多地将精力集中到对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如低、中、高)来描述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可能性,但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三、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应急资源的评估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四、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重大危险源的分析结果,政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按以下内容进行编制:
(一) 总则
1. 目的
为有效实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3.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制订、修订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提高预案的科技含量。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确保应急预案的全局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差部门、单位制定和修订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应急响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明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要明确各有关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于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民兵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5) 坚持平战结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
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6) 借鉴国外经验,联系我国实际
认真借鉴国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益经验,深入研究我国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我国应急能力和机制的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社区管理等社会管理机制。
4.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7)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8)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13) 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
(14) 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室2004年2月27日印发)。
(15)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16)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7)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8)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9)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
(22) 其他相关法规标准。
(二)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基奉情况及事故分析预测
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各个环节说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事故类别(泄漏、火灾、爆炸等)、影响区域、可能的后果。
(三) 应急响应机制
1. 分级响应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事故进行分级,如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具体分级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执行。
(1) 国家《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分级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工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 国家《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分级规定。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特别重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重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 国家《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分级规定。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O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2. 响应程序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 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 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 通知有关专家、队伍、人员、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 向事故发生地上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5) 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6) 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7) 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3. 指挥和协调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
4. 现场紧急处置
针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出现的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 做好现场疏散工作、保护作业人员安全。
(2) 立即调集作业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救援,同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求助信息,动员相关力量,保证应急队伍、设备、器材、物资及必要的后勤支持。
(3) 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4) 确定警戒及防控区域,实行海域渔船、交通管制。
(5) 对可能受到威胁的环境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周边生产装置和设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
(6) 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抢救受伤人员。
(7) 尽力防止出现石油大面积泄漏和扩散对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8) 立即通知事故可能波及区域的人民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9)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6. 保障措施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同时,政府要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使用各类救援装备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消防公安等救援资源,保障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五、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外部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发布和备案。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发布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个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政府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七、政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政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 明确预案种类及核心救援内容
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安全应急预案,不是综全预案,也不是现场预案,而是一项专项预案,其应急救援的核心内容,是参与应急指挥,配合企业采取疏散群众、交通管制、调配相关应急资源、维持社会稳定等企业难以完成的救援行动。
(二) 预案编制格式合理规范
1. 章节有序,条目清晰
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
2. 内容连续,结构一致
保证应急预案各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同时,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
3. 格式规范,相互兼容
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与上级机构一致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三) 加强预案修订
紧紧围绕应急工作体制、工作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体制方面主要是明确应急体系框架、组织机构和职责,强调协作,特别要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运行机制方面主要包括:预测预警机制、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决策协调机制、应急公众沟通机制、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应急资源征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同时,应急预案工作要与加强法制建设相结合,要依法行政,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在预案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按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
应急预案要及时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要进行预案的重新评估和修订。
(四) 预案配套,资源共享
协作配合部门或单位制定的配套预案,可作为主管部门预案的附件,建立跨部门的信惠与技术资源共享机制。
(五)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各类资源,影响区域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启动预案的级别。
(六) 规范信息发布
对相关信息要及时上传下达,准确沟通。对新闻报道,要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