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工作票制度与其它工作制度


有关有关带电作业工作票制度与其它工作制度,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等,在日常的带电作业过程中,这些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带电作业的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应按《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带电作业第二种工作票。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按票面要求逐项填写。字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经工作票签发人员审核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完毕”,并存档6个月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带电作业经验,具有一定理论知识,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导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现场作业的工作负责人。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程序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的工具、材料,备齐合格后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隔离和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后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回复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