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气装置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与避雷网的接地规定,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方式与要求,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电气装置避雷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L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两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8、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