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的大朗水口影剧院 东莞时报见习记者 谢匡时 摄
近日,市民向本报报料,在大朗镇水口村水口影剧院,有销售团伙利用鸡蛋、干米线等小礼品,吸引老人进入影剧院听健康讲座,然后向老人推销“调理品”。
据了解,水口影剧院所有权归属于水口村村委,目前承包给别人经营。影剧院的承包人罗骏希表示,该销售团伙一开始说,只是在推销净水机,当有市民反映他们在推销“调理品”时,他马上就要求他们离开。对此,律师表示,如果承包商明知对方利用自己所承包的场所从事违规经营活动,而没有制止的话,承包商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送鸡蛋吸引老人进场
大朗镇水口影剧院,位于银朗南路与水常路交汇处。“那些卖调理品的人来了大概有20几天了。每天8时至9时,在影剧院内推销调理品。每位进场的老人,可以领取到3个鸡蛋、两块干米线。”
“其实,那些人主要是想骗老人们进场,去购买他们的调理品,免费鸡蛋只是吸引老人进场的诱饵。” 陈小姐说。近日,陈小姐发现家里的老人花了几百块钱在影剧院里购买了几包“调理品”。记者走访得知,该销售团伙在影剧院里推销的“调理品”,包括猴头菇、灵芝、首乌、蜂胶软胶囊、养生茶、抑菌液、调理内裤等等。价格在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
市民陈小姐说,“那些卖调理品的人声称,他们的一些调理品价值6000多元,现在只以1000多元的价格出售。看到家里的老人被骗,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劝他们不要上当,也不听,反而有时被老人被骂‘不识货’。”
据了解,陈小姐的家属在影剧院内花了100元购买了一盒“纳米磁能裤”。该产品包装上标明,“具有散瘀止痛、祛风除湿、消炎杀菌等作用。”另外,其包装上还印有“(2006)津卫防调理字(076)号”字样。
记者在天津市卫生局的官方网站查询得知,天津市卫生局于2010年5月刊登公告表示,“凡标示批准文号为:‘XXX津卫调理字XXX号’字样的产品,均不是经我局审批许可的产品”。
蔡边村的梁婆婆说,“前几天,我曾花了1280元,在影剧院内买了一盒蜂胶软胶囊。”记者看到,该产品的包装左上角印有“蓝色帽子”调理食品标志,并且其包装背面的国食健字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的产品信息。
市食药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调理品不是随便在哪个地方都可以进行销售的,它必需在《调理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所规定的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显然此次搞销售的影剧院并没有申请相关证件,因而该团伙涉嫌违规推销调理品。
水口村村委会“逐客”
影剧院的承包人罗骏希表示,大约3月初,他把影剧院租给该销售团伙的,租金为300元/天。“一开始,对方说,只是推销净水机。当有村民反映他们在推销调理品时,影剧院马上就和村委会的治安员一起,将他们赶走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防止该团伙再次返回,这几天我们都有安排治安员,在影剧院附近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