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29日消息 近日,莱西市消保委收到五位老年消费者联名投诉信,称他们所在社区去了一个名为“健康社区行”的组织,专门针对退休职工进行眼睛红外线及血压心电图等免费检测。检查后,“专家”建议老人购买他们推荐的胶囊,当老人购买了不同数量胶囊后索要发票时,被告知第二天统一来取。但是,消费者回家详细阅读说明书时,才发现他们宣传的所谓药品居然是调理品,而次日联系索取发票时对方手机已经停机,遂写信投诉至莱西市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前后经过后,联系到了该产品经销商。经过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后,该产品经销商表示会督促代理商尽快处理此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消保委方面认为,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的基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纵观这五位老人的遭遇,正是因为经营方的夸大宣传,导致消费者相信了该产品的功效,从而受骗上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最终,经过消保委的调解,该产品代理商当场退给五位消费者货款共计12896元,并支付了400元交通费。
半岛数字记者 刘冬荟 通讯员 王涛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