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诊治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诊治费用。因此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诊治保险很有必要。
诊治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需费用,但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元。保险期限内诊治费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若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诊治保险,其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诊治、医药费;按公费诊治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费用。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须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以及县以上(包括县)诊所诊断书和诊治、医药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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