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扣留老人要求其以10倍价格购物
警方介入老人才得以离开
三方说法
老人:我们俩每个月的退休金有近万元,怎么可能偷东西呢?
超市:如果随便一个人拿了东西说忘记付钱就离开,我们要承受多少损失?
民警: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所以不是偷盗,超市要求高价购物不对。
近日,广州市民梁先生向本报报料说,他的妻子陈女士在荔湾区多宝路一家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把一件商品放在袋子里忘记付钱就拿走了,超市的店员发现后非说她在偷东西,要让她以10倍价格买回那件商品才能离开。近3小时后,在警察的调解之下,陈女士被认为患有老年痴呆症忘记付钱不是偷东西后,梁先生和陈女士才离开超市。
梁先生说,他的妻子陈女士今年68岁了,是高级教师职称,每个月的退休金有4000多元,而他自己是公务员退休,每月的退休金有5500多元。“我们俩每个月的退休金有近万元,怎么可能偷东西呢?”
梁先生告诉记者,陈女士以前是做教师的,从来没有做过偷东西的事情,她退休十几年在家身体不太好,还患了轻微的老年痴呆症,有时候记性不是太好。
超市的店长则说,当时他们的店员并没有看出来陈女士是有老年痴呆症的,“如果站在超市的立场上考虑一下,随便一个人拿了东西说忘记付钱就离开,我们超市要承受多少损失?”
赶来调解的民警说,陈女士没有付钱就把商品拿出了超市,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可是她因为患有老年痴呆症,有时候忘记付钱就拿走了商品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她的主观上不存在偷盗的故意,所以她不是偷盗。而超市要求陈女士以10倍的高价购买那件商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在民警的调解之下,陈女士和梁先生并没有以10倍的高价购买那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