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色:木料表面上的黑斑、节疤、腻子疤和材色不一致处,应用漆片、酒精加色调配(颜色同样板颜色),或用由浅到深清漆调合漆和稀释剂调配,进行修色;材色深的应修浅,浅的提深,将深浅色的木料拼成一色,并绘出木纹。
磨砂纸:使用细砂纸轻轻往返打磨,然后用潮布擦净粉末。
刷第二遍清漆:应使用原桶清漆不加稀释剂,刷油操作同前,但刷油动作要敏捷,多刷多理,清漆涂刷得饱满一致,不流不坠,光亮均匀,刷完后再仔细检查一遍,有毛病要及时纠正。刷此遍清漆时,周围环境要整洁,宜暂时禁止通行,最后将木门窗用挺钩勾住或用木楔固定牢固。
6、刷第三遍清漆。待第二遍清漆干透后,首先要进行磨光,然后过水布,最后刷第三遍清漆;刷法同前。
三、油漆涂饰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1.5 条的要求:
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大于12%。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一般项目: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颜色:均匀一致。光泽、光滑:光泽均匀一致、光滑。刷纹:无刷纹。裹纹:不允许。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1mm。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3.7的规定。
颜色:均匀一致。木纹:棕眼刮平、平纹清楚。光泽、光滑:光泽均匀一致、光滑。刷纹:无刷纹。裹纹:不允许。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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