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前山镇梅溪村,建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和十七年(1891年)。现存3座,是光绪帝为表彰清朝驻夏威夷领事陈芳及其父母等人造福桑梓而赐建的,于1987年被列为珠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牌坊以纯花岗岩作材料,榫卯构造,雕以瑞兽、花果、人物、八仙等,镌刻“圣旨”、“急公好义”等字。其中西合璧的艺术造型、恰到好处的建筑力学应用,气势雄伟,乃广东石建筑中的珍品。它与梅溪村落、凉亭、古庙、陈芳故居、“胜地佳城”、西洋式花园墓地以及槟榔树、小桥流水等自然景色交相辉映,展现出古朴的侨乡风情。
交通:乘26、41路公交车可达。